Skip to main
《当今大马》标志

抨击政府草率取代IPCMC,隆雪华青促赋予惩戒权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隆雪华青抨击国盟政府草率以《2020年警察行为独立委员会法案(IPCC)》取代《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并认为政府不仅没诚意推动IPCMC,反之以IPCC无牙老虎取代IPCMC,形同虚设。

时任第5任首相阿都拉在2005年成立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提出IPCMC的建议,但基于该倡议引起当时警队的强烈反弹,最终胎死腹中,随之以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为折衷方案。

希盟政府于2018年上台后,提呈IPCMC法案,惟在提呈国会二读宣布展延,不料该法案未经国会二读就发生喜来登政变,希盟正式垮台,IPCMC法案被迫腰斩。

隆雪华青认为即便国盟政府不延续前朝政府的做法成立IPCMC, 但是国盟政府理应延续IPCMC作为独立机构所行使的的权力与范围,包括赋予IPCC可对行为不检和滥权的警员采取纪律行动的权限,而非和早期的EAIC一样,无权力采取惩罚措施。

IPCC仅有调查权,同时只能“咨询”其他机构,而非和其他机构通过“合作”执行调查工作。这除了凸显IPCC的权力薄弱, 也意味着在监督和制衡警队的路上更加荆棘难行。

惟IPCC比IPCMC好的地方在于其调查范围较广,即要求警方向委员会汇报扣留所死伤和性侵案件。

促严正看待IPCC新法案

另外,从过去的IPCMC来看,曾担任警员或是公务员的人士都不能受委为该委员会委员,如今警方却可加入IPCC。

隆雪华青认为该做法有违该机构的独立性及说服力, 无警方代表的委员会并不是在打压警方,而是希望通过该委员会提高警队的廉洁度和专业性,改善警队滥权的问题,也有助于塑造警队良好形象,恢复大众对警队的信心。

因此,隆雪华青呼吁政府严正看待IPCC这项新法案,勿让IPCC偏离IPCMC精神之余,也要确保该委员会的公正与廉洁,望改善警队的不良风气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