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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别无选择,必须辞职下台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慕尤丁在直播当中亲口承认自己已失去多数议员支持,但他碍于没有任何一位国会议员拥有多数支持而不能辞职。根据宪法第43(4)条,首相在失去多数议员信任后必须辞职,抑或在国家元首的允许下解散国会进行选举。

也就是说,在不解散国会的情况下,慕尤丁只有“辞职”一个选项。

在2009年霹雳政变中,联邦法院裁决,苏丹可以在议会外判断哪一名议员获得多数支持,发生在议会内的信任或不信任动议并不是唯一途径。

所以,当慕尤丁承认自己已失去多数议员支持时,他必须马上辞职,而不是拖到国会重开为止。

慕尤丁随时能撤条件

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慕尤丁不惜提出“跨党派合作”(kerjasama bi-partisan),向希盟抛出橄榄枝。在获取反对党支持的前提下,慕尤丁答应通过包括 1) 限制首相任期至两届、2) 制定反跳槽法、3) 实行 Undi18 等等的法案。

然而,这些法案都需要通过三分之二的修宪门槛,慕尤丁也能随时撤回自己所开出的条件。

撇开慕尤丁承诺是否会跳票,反对党国会议员在国盟执政后的拨款大幅度缩水,许多服务中心面临经济拮据,在协助受到疫情影响的选民上受到许多限制。

在这一年以来,慕尤丁忽视成千上万生活在反对党选区中的人民,只有在需要他们时才会想起。

新青年要求慕尤丁和其内阁马上下台。相关的法案和政策攸关人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并不能够成为慕尤丁的政治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