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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废除大专法令,高教部反而抹杀学生政治自由?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8月15日,马大学生会 (UMSU) 代表出席了由高教部举办的一场大专法令新指南讲解会。本会认为这份指南抹杀了学生的政治自由,侵蚀了学生的参政权利。

第5(3)和6(1)条文指出,参政的学生在未得到校方的允许下,不能在校园内进行任何与政治有关的线上或线下活动。

第6(2)条文则指出,学生不被允许在校园内开创任何政党支部。

对于这几项条文,本会认为高教部的想法愚蠢至极,原因如下:

1)根据国家和平集会法令,任何人只要给出通告,就可以举办任何形式的和平集会。但为什么来到大学,却要得到校方的批准才能举办集会?不仅如此,其中一项条文也指出了只要校方认为不合理,校方就有绝对的权力不批准或撤回学生的申请。这样不仅与国家和平集会法令背道而驰,也否定了学生举办集会的权利。

大专法令凌驾宪法?

2)这份指南却制止学生在校园内举办政治活动,除非得到批准,而此禁令甚至包括线上活动。国家宪法赋予了人民政治自由,高教部是否认为大专法令指南可以凌驾宪法,或是学生的权益不得宪法保障?

3)大专法令中禁止学生参政的条文已然废除,因此学生有权参与政党政治,但这份指南却禁止学生在校园中开创政党支部。我们想质问来自巫统的高教部长诺莱妮,应当如何处置巫统大专生组织(UMNO Siswa)。

综上所述,这份指南甚至比大专法令本身还要进一步限制学生的自由和自主权。高教部何以如此藐视法治原则,制定如此无理的指南?       

法律本就应用于保障人民的权益,而非作为政府打压人民的武器。长年以来,大专法令这项恶法处处限制了大专生的自主权、思想、言论、学术自由。

因此,本会严厉谴责高教部本末倒置,不但不废除这项恶法,还企图以指南来钳制学生。对于大专法令的废除,本会永远都不会动摇立场。大专法令只要一天不废除,马大新青年永远都会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