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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须制定方案,确保砂沙特别拨款可持续性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联邦政府应该透明的公布与沙巴和砂拉越政府根据《联邦宪法》第 112(D )条文,为沙巴和砂拉越政府提供特别拨款的商议方程式,以得出本次财案特别拨款的数额。

古晋市国会议员俞利文在国会参与财政预算案辩论时,如是表示。

他说,本身非常欢迎由首相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在此次财案将砂沙特别拨款增至3亿令吉,这显示了首相对解决婆罗洲与半岛之间发展不均的诚意。

但更重要是,联邦必须制定明确方案,确保联邦增加砂沙特别拨款是持续性的,而非只是一时兴起。

俞利文解释,尽管宪法中清楚规定每五年修改一次条文,但自1969年以来,前朝政府从未修改过第112(D)条文下的砂沙特别拨款数额。直至希盟执政,希盟政府于2019年重新检讨砂沙特别拨款数额并增倍。

由于喜来登行动导致希盟倒台,砂沙特别拨款随即回到1969年原来的拨款数额。随着团结政府组成,砂沙特别拨款数额再次回升。

确保增加拨款不仅是政治考量

鉴此,俞利文非常欢迎首相安华今次增加砂沙特别拨款的举措,这亦反映了希盟的初衷精神。

他强调,政府必须制定清楚且透明的公式,确保增加砂沙特别拨款不仅是基于政治考量,而是采用适当的公平结构和可持续性方程式来增加特别拨款。

根据宪法,沙巴有权向联邦争取归还沙巴的40%净税收,但对于砂拉越来说并未有在宪法中明确说明。

因此,俞利文希望政府采取额外的必要步骤,将增加特别拨款的方程式透明化,特别对砂拉越而言,这乃涉及公众的重大利益,尤其在1963年大马协议下应被公平对待。

俞利文补充,这包括委任来自砂拉越和沙巴各一名代表出任内陆税收局董事局成员的必要举措,以更了解联邦从砂沙两地所征取的总税收,确保制定更公平的分配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