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和平求见首相不应被对付,政府不应制造白色恐怖
马华副总会长兼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黄日昇质问,人民求见首相是犯了什么法?为何需要被传召录供?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与赵明福妹妹赵丽兰日前在新古毛派发传单和张贴寻人海报,以便寻找“失踪的首相”,并提醒希盟领袖兑现曾经对赵明福案件许下的承诺,却被警方传召。
黄日昇抨击这种处理手法如同在制造“白色恐怖”。
黄日昇指出,警方对赵明福民主促进会成员所采取的行动,显示出人民的言论自由和集会权利都受到限制,这不仅是对马来西亚民主社会的一大挑战,也是对国家的危险信号。
“人民本来是有绝对权利,在没有抵触3R即种族(Race)、宗教(Religion)和皇室(Royalty)的敏感课题下,自由发表言论;但是如今看来似乎连质疑和批评政府的办事能力,也要被调查。”
黄日昇说,根据当事人的律师指出,上述案件中,他们被告知是遭警方以《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和蓄意破坏安宁)条文和《选举法令》第4A条文下被调查。
他说,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度在国际上的排名显着下跌,从去年的第73位降至第107位,这一跌幅凸显了政府对新闻内容的限制,严重打击了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他呼吁警方撤销对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和赵明福妹妹赵丽兰的调查,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警方也要确保其行动,必需遵守法律和人权标准。
“政府有责任保证人民的言论自由,并确保人民能够自由表达意见,而不受到恐吓或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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