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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在野时演讲粗口满天飞,执政后不许人民听粗口?

这篇文章是在4 个月前刊登

马青署理总团长张佑铨认为,政府近日推出的电影新指南把许多字眼列为所谓不雅字眼,并规定上映的电影必须全部删剪或消音,而其中所列出的字眼范围太过广泛也过于严厉,实属矫枉过正。

张佑铨也质疑,行动党在上台做政府前,在群众演讲允许主讲人不断以粗口谩骂国阵或马华,现在自己做了政府,却不允许人民在看电影时听到粗俗字眼,这不是典型的换了位置就换脑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们理解每个国家都有本身特定的文化和礼仪背景,任何影视作品都必须经过某种内容的审查,但是任何审查都应该采用最低限度和最宽容的标准,只要不碰触3R课题(种族、宗教和王室),就应尽量避免控制或干涉国民的个人自由,包括人民鉴赏、创作和呈现艺术表演包括电影的自由。”

“而最新出版的电影指南显然管得太宽太严,而且也不切实际。一些涉及特定题材或情节的电影,必须大量使用相关字眼才能达到反映现实的目的,在新指南的规定下,恐怕整部电影有一半以上的对白都被迫消音,那和禁止上映有何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