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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不仅是赵明福而已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赵明福逝世14周年特辑】

在《1984》里,主角温斯顿是“真理部”的篡改师,日常工作就是篡改历史、文章、领导的演讲内容,把黑暗和失败的事迹通通抹个干净。

人是善忘的,新的一天有新的事,只要遮掩得好,丑事很快就会被遗忘,而逝去的生命,也就此人间蒸发。

我想,这或许是赵明福逝世追思会必须一年又一年地举办下去的原因:为了保存历史,为了提醒人民。只要记忆尚在,往往就足以掀起涟漪。

而它不仅仅是为了回忆赵明福,更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执法机构的遮羞布,一再提醒我们改革未尽。

死罪推定”原则

“赵明福”这个名字,不隶属于赵明福一个人,而是隶属所有冤死拘留所的人。

马来西亚法律奉行无罪推定原则,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无罪的,直至获判有罪。赵明福的死却提醒着我们,所谓“无罪推定”,并非人人皆可享有。

许多人在仓惶之下被捕入狱,进了去,却不见得还能走得出来。

翻开人民之声的年度报告,拘留所中的死亡案例,是一排排冰冷的数据,死因倒是挺多样化的:有自杀的,有病故的,有伤重不治的,有摔死的……

这何止是“有罪推定”?这根本就是“死罪推定”了。暴政早已给这些待审之人判了刑,判了个死刑。

如果这时,还活着的人选择遗忘,拒绝继续追寻真相,逝去之人将永远无法等到属于他的正义。

转型正义的难处

政权多次更迭,赵明福案的真相仍不可期。

事实上,翻赵明福的案子不难,难的是给予所有冤死之人的转型正义,对既有体制予以矫正。

承认赵明福是因政治迫害身亡,便是承认反贪会其身不正,承认公务员体系腐败,承认14年前的调查有失,承认警方办事不力。

于朝中诸公而言,得罪庞大的执法体系,是为极其不智之举。

殊不知,肃清执法体系里的犯错人员,才能恢复大众对执法单位的信心,对于尽忠职守的执法人员来说,也才是最公道的。

改革仍需努力

这次希盟政府重启赵明福案的调查,到底是下定决心要实践正义,还是仅仅为了对“闹事”的民众有所交代,最终虎头蛇尾开几场记者会便草率收场,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无论政府态度如何,民间运动也必须秉持初衷,继续前行。毕竟,改革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勿论是重启调查赵明福案,抑或推动各种法律改革,如自杀除罪化、废除强制死刑,都是民间多年来不断施压换来的成果。

要推翻腐败,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其中便是推行《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让犯错的警员受到独立机构的调查,并进一步采取行动。

政府如今仍以没有实际效益的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来敷衍民众——委员会只有权调查,却无权惩戒犯错——推行IPCMC的工作更是不能停歇。

事实上,民间运动除了施压政府,也同时是在向广大民众传达一个讯息,即法治社会里,人人必须依法行事,而非仗着权威和铁拳,给无罪之人判处“死刑”。当暴政横行,你我都不知道下一个“进得去,出不来”的人是谁。唯有大家都安全了,方能独善其身。

赵明福逝世14周年追思会,我们既追念一个年轻的灵魂,也反思自己身处的社会,以及如何让它步向我们向往的未来。


毛紫蒨,马大法律系大四生。

本文为“赵明福逝世14周年特辑”文章,由赵明福民主基金会组稿。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