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为何废止定期国会法?
【伊曼努尔】
最近,定期国会法在本地掀起热论。
针对曾鼓吹或赞同此法的高官民代学者专家们,笔者借此笔耕小园地,不自量地提出牛虻式的异议:在赞同立法前,需先探究此法何以在英国行不通,而最终废弃。
且,真如本地专家解画,英国废止定期国会法,肇因在于未有足够高的修废人数门槛,故让时任英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得以透过获得国会过半议席支持,而另立新法取而代之,所以我们只要将修废门槛提高至国会三分之二或以上,即可保其不失?
该法真的可以杜绝绕过国会信任动议,仅凭法定声明就可夺权换政府的喜来登式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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