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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天赋人权,还是政府赏赐的恩物?

这篇文章是在8 个月前刊登

【当今特约】

去年年末,来自森美兰的希瓦妮(Shivaani)因无公民身份,遭到教育部阻止升读四年级。希瓦妮随后致函首相安华求助,并在舆论发酵之下,于今年年头获准继续升读。

希瓦妮得以继续上学固然是好事,但她的公民权之路却依然还未划上句点。

据希瓦妮的父亲拉杰斯瓦兰(P Rajheswaran)说法,他在尝试替女儿取得出生证明时,获国家登记局告知,由于父母资料不全,希瓦妮无法获得公民身份。

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我们对公民权的最初印象,就是十二岁时到国家登记局申请身份证。那时的我们,不知道公民权从何而来,也不知道手中的身份证意味着什么。

在社会的另一面,有的人和我们一样,父母双方都是马来西亚人,本人也在马来西亚出世,却饱受多年申请公民权不果的折磨。

如此差距,令人不禁要问,到底谁才可以获得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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