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当今大马》标志

电子烟液须含制造商信息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电子烟液导致孩子急性尼古丁中毒,引发一个迫切的问题,即电子烟液严重缺乏监管,需要社会各阶层人士立即且全面的关注。

双威大学医学和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医学和公共卫生研究团队最近进行了一项研究,检验线上平台购入的电子烟液的包装和标签是否合规。

研究结果反映出令人震惊的严重问题,即难以透过电子烟液的标签追溯流向。

我们是按照英国药品和医疗产品监管局的标签指南,调整我们的研究。

期间,我们细致评估了知名线上购物平台上的18种电子烟液。所提取的样本具有其代表性,其中涵盖多个制造商、不同价格范围、口味、尼古丁浓度。

遗憾的是,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18个样本皆严重不合规。

18个样本的尼古丁液体积如下:
3个单位各为120毫升
1个单位为100毫升
9个单位各为60毫升
5个单位各为30毫升

样本的尼古丁液体积大大超过英国的规定,即所销售的电子烟液,所含尼古丁液体积不得超过10毫升。

此外,令人震惊的是,88.9%的样本缺乏批号,使得难以追溯和召回产品。

我们也对产商信息进行检验,结果显示72.2%的样本上未有可识别的产商详情,4个样本上印有的本地公司名称或地址无法被追踪,只有1个样本是印上了有效的产商地址信息。

另外,只有11.1%的样本印有可识别的分销商地址。18个样本中,近半未提供分销商信息,而44.4%则印有无法被追踪的本地公司名称或地址。

样本也未印上有效的联系方式,其中83.3%未印有电话号码,而剩余的3个所印出的电话号码已停用。

我们的研究进一步揭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趋势,即38.9%的样本在包装上印有社媒帐户信息,以作线上销售,推动重复购买。

总的来说,我们的发现揭示,大量的电子烟液是在无法适当追溯的情况下发售,存在着严重的公共卫生风险。

鉴于此,政府应当在《2023年公共卫生控烟法案》中,规定电子烟产品须印上适当的标签信息,这至关重要。


罗孝铭,双威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施卉玲,双威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讲师。

陆可韵,双威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学者。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