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教Fatwa没法律效用<br>上诉庭判政府机关不得援用
这篇文章是在7 年前刊登
上诉庭今天出现标杆裁决,裁定国民登记局不得援用伊斯兰法规理事会(National Fatwa Council)的“非婚生子不能冠父姓”裁示,因为伊斯兰法规(Fatwa)没有法律效用。
上诉庭法官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的书面判词指出,三司一致裁定,登记局总监隶属政府机关,应遵循国会立法,而非伊斯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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