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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法令与时并进,通讯部检讨个资保护法

这篇文章是在6 年前刊登

通讯及多媒体部正在通过个人资料保护局,检讨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以确保该法令获得更新并符合当前发展。

通讯部长哥宾星指出,检讨必须包括有效地落实该法,同时精简国际对个人资料保护的要求,包括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很多关键要点。

“大马在2010年制定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但已经9年了,有很多新的发展。修订现有法令确保我们的法令与时并进是很重要的。“

“没有时间限制。我们去年开始检讨个人资料保护法令,还在继续讨论。我希望我们将能制定全新的或向国会建议修订。”

他出席“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大马及非欧盟国家影响会议”开幕后,向记者这么说。

企业须调整措施

较早前,哥宾星致词时提到,一旦落实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那些尚未推行个资保护法的公司,必须全面更改商业运作。

他说,与欧盟及欧盟公民有业务往来的跨国公司及官联公司,须采取必要措施遵守上述数据保护条例。

“作为业者,特别是那些对个资保护法令做好准备的数据使用者,将会乐于接受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