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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古当毒污案:2董事再面控各15条罪

这篇文章是在6 年前刊登

涉嫌丢弃化学废料到巴西古当金金河的2名轮胎回收厂董事再被控上地庭,分别面对15项新控状。

控状包括7项丢弃规范废料及8项污染空气罪行。

34岁新加坡籍王景超(译音,Wang Jing Chao)及36岁叶永亮(译音,Yap Yoke Liang,)在控状宣读后,向地庭法官贾拉尼(Jailani Rahman)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两人没有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EQA)下,《2005年环境素质(有害废物)法规》第3(1)条文,即没有在规范废料生产的30天内发通知。

两人被控在3月11日中午约12点25分,在巴西古当丹绒浪沙工业区(Tanjung Langsat)犯下上述罪行,若罪成可被罚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在污染空气方面,王景超被控没有根据同样条文定期监督,而叶永亮则被控没有依法处理生产过程及监督空气污染控制系统表现的记录。

若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每月1号须至警局

法庭择定4月30日过堂,并允许被告分别在每项规范废料控状以1万5000令吉保释,及每项污染空气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

法庭也谕令两人各以一名担保人为条件,同时交上国际护照,及必须每月1号到巴西古当警局报到。

两人的代表律师是苏巴马念纳尔(G. Subramaniam Nair),副检察司是莫哈末阿斯拉夫(Muhammad Asyraf Md Kamal )。

公司也被控15项罪

此外,控方也提控P Tech Resources有限公司15项相同的控状,而代表公司的两名被告,即王景超和叶永亮,也否认有罪。

两人昨日被控在3月7日丢弃规范废料,即油渍废料到金金河。

叶永亮获准以2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须缴上护照,至于王景超则不获准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