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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第7天:王乃志沈赛芬等出庭供证

这篇文章是在6 年前刊登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七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傍晚6点45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抽空向希盟政府“抽水”

下午5点50分:

尽管身处法庭出席SRC国际公司汇款案的审讯,纳吉社交媒体依然有更新,最新贴文是评论律师阿伦卡西(Arun Kasi)案,向希盟政府“抽水”。

“在‘旧马来西亚’期间,可曾有律师在已过时的‘藐视法庭判决’罪名下被送入狱?”

纳吉面子书在15分钟前贴文,附和律师山慕干(K Shanmuga)在推特上提出的上述质问和抗议。

他更补充表示:“我担任首相期间不曾(发生)。”

“他们(批评者)重复指控国阵残酷。如今,人民和律师意识到,哪个政府才是真的残酷。”

此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导的总检察署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起诉阿伦卡西在某非政府组织网站所发表的两篇文章,涉嫌藐视法庭。

阿伦卡西在文章中批评联邦法院,认为不应该删除上诉庭法官哈密苏旦针对Leap Modulation Sdn Bhd对 PCP Construction Sdn Bhd案的部分异议判词,以及哈密苏旦谕令反贪会和警方调查AIAC的指示。

结果,联邦法院今天裁定,阿伦卡西藐视法庭罪成,除了监禁30天,还须缴付4万令吉罚款。

休庭展延至明早续审

下午4点55分:

法官纳兹兰宣布休庭,展延审讯至明早9点才复庭。今天的休庭时间较预期中早,毕竟之前曾二度延后,而于下午2点30分才开审。

由于控方欲传召5名证人,法官纳兹兰较早前曾告诉控辩双方,今天的审讯或超过下午5点。

不过,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表示,他们已“用尽”了所有的证人,结果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开玩笑说,是他们的“饥饿”加速了今天的审讯。

西谭巴兰:我们已“耗尽”(盘问完)今天的所有证人了。

哈温德吉星:(是因为)我们饥饿(笑)。

西谭巴兰:我们没预见到会问完所有的证人。

之后,法官纳兹兰就宣布休庭,展延审讯至明早9点复庭。


避免让人知道由纳吉付费

下午4点45分:

王乃志供称,他们找林顺平充当纳吉和华社基层的桥梁,是因为该名商人跟华社的关系密切,并有能力动员他们出席活动,包括农历新年的节目。

曾任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的王乃志告诉法庭,付给AD Network和大马新闻资讯学院的款项由他经手,是因为他们不想别人知道,有关机构接洽的写手是由纳吉付费。

他说,有关作者将用中文撰写较为“客观”的文章,让华社更了解国阵政府和其政策。

他向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解释,这是因为他们发现在第13届大选前,许多网络上的中文文章相对负面,所以他们希望可以呈现更加客观的文章。

“它(我们的文章触及)生活费、一些所谓官僚主义的文章,以及人民对政府的想法。”

“如此一来,华社可以更加(了解)政府。”


为面书和出版刊物付23万

下午4点40分:

第17证人王乃志供称,他在2015年2月12日收到纳吉的一张23万8914令吉支票。该支票是要交给社区领袖林顺平(Lim Soon Peng),以支付另外两个单位。

王乃志(见图)从2011年起担任纳吉的政治秘书至去年为止。

他告诉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有关支票是用来支付AD Network和大马新闻资讯学院(Akademi Kewartawanan & Informasi Taima,简称AKIT)。

“该笔钱是作为(AD Network管理)Ah Jib Gor面子书的行政费及(大马新闻资讯学院)出版《大马华人周刊》的经费。”

他说,林顺平是一名值得信赖的人,而《大马华人周刊》的出版宗旨是为了传达资讯给华裔读者。

副检察司:你说,有关款项是付给AD Network和大马新闻资讯学院。他们有否投诉,缺乏独立性?

王乃志:没有,他们没有。


《大马文摘》承认纳吉资助

下午4点18分:

法庭接着传召第16证人翁哈菲兹(Onn Hafiz Ghazi)供证。

他是Vital Spire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家公司负责经营网络媒体。他证实,于2015年1月30日收取纳吉一张数额24万令吉的支票,以经营网络媒体《大马文摘》(Malaysian Digest)。

翁哈菲兹在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的交叉盘问下表示,该家如今已熄灯的新闻网站,报道国际和本地新闻,包括政治、娱乐和体育新闻等。

副检察司:谁指示你设立该网站?

翁哈菲兹:是纳吉的指示。我当时在首相办事处单独见他。我收到他的支票,他在我的面前签支票。

2013年,《大马文摘》曾否认,每个月收取首相署的拨款。


证人向纳吉致敬

下午3点55分:

马可斯在供证期间,先后使用“总裁”和“主席”的称号,而导致副检察司询问他到底是指谁。

马可斯:拿督斯里纳吉。我的老板。

副检察司:你有在这个法庭内见到他吗?

马可斯:我看不到他。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观众纷纷指向被告栏,马可斯才发现到纳吉及向该名前首相敬礼。

纳吉见状也向对方回礼。


资助“爱心计划”活动

下午3点50分:

法庭传召第15证人马可斯莫吉高(Marcus Mojigoh)出庭供证,他是沙巴民统党(UPKO)的前总财政。

沙巴民统党原本是国阵的成员党,但第14届大选后已退出国阵。

马可斯供称,该党是在2015年2月13日通过一张支票收获100万令吉的献金,以在“爱心计划”(Projek Sayang)下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

他告诉法庭,民统党一直很依赖党员的捐献,但并不足够。因此,他们也要求领导层(意指国阵主席纳吉)提供资金。

他披露,民统党的妇女组在“爱心计划”下,被指示造访和捐助卧床病患、为乐龄人士配眼镜及给有需求者提供轮椅。

此外,该党也通过“爱心计划”为伤残人士和妇女主办课程。


想了解为何华社反政府

下午3点40分:

沈赛芬表示,国阵政府2015年接洽她的公司,根据华社的脉动评估和制定政策。

她在辩方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供称,政府想了解影响华社的议题。

她提到,纳吉的时任顾问贾玛鲁丁曾在2014年尾和2015年初,到布城出席她的职员和首相媒体办事处召开的会议。贾玛鲁丁想知道,为何华社如此反政府。

“华社应该受到所有政党的关注,不只是国阵而已。”

“当下的政府必须为华社拟定政策,毕竟他们也是马来西亚的一份子。”

她告诉沙菲宜,教育和统考是华社关注的课题之一。

她指出,大马华裔也希望可以解决,影响该社群大部分人的中等收入陷阱。

“我是一名马来西亚人,我爱我的国家,我具有民族主义情怀。”

不过,她不确定,政府是否有采纳该公司于2015年提呈的报告建议。


被要求现场辨识纳吉

下午3点25分:

当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询问沈赛芬,能否在法庭内辨认纳吉时,在场的公众和记者忍不住发笑。

副检察司:你(之前)有见过拿督斯里纳吉吗?

沈赛芬:有,但总是跟整群人坐在一起。

副检察司:你今天有在法庭里见到他吗?

沈赛芬:我应该看哪里?

接着,她被指向被告栏,并辨识出该名前首相。

沈赛芬:是,是,我看到拿督斯里纳吉了。

不过,沈赛芬(见图)在回答了副检察司的问题后,又继续望向纳吉一阵子,然后才问副检察司,她是否需继续望着纳吉。


负责监督6家中文报

下午3点10分:

检方传召第14证人,即Centre for Strategic Engagement有限公司(Cense)的董事沈赛芬。该公司是媒体观察公司。

沈赛芬曾是《星洲日报》执行董事,但已在2011年10月1日离职。

她在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交叉盘问时供称,Centre for Strategic Engagement有限公司负责协助首相办事处,监督和分析6家中文报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的报道。

该家公司共被支付30万令吉,或1个月15万令吉。他们提供的服务是,每天通过Whatsapp传送报章的报道摘要给首相办事处旗下的媒体办事处。

沈赛芬:我们阅读每天的中文报和其网站,并圈定足以影响华社的课题,然后每天把摘要发送给首相办事处旗下的媒体办事处。我们将这种日常分析,发送给首相办事处。

副检察司:这些分析是什么格式?打印稿还是什么?

沈赛芬:日常分析是通过Whatsapp进行和发送,每周分析则通过电邮。然后,还有月度报告。

副检察司:所以,阅读报告也是通过电邮?

沈赛芬:它其实是每周报告的摘要。

副检察司:所以你说,你监督6家中文报?

沈赛芬:是。

副检察司:你可以点名它们吗?

沈赛芬:《星洲日报》、《南洋商报》、《中国报》、《光明日报》、《光华日报》和《东方日报》。

沈赛芬供证时也披露,她的公司是通过纳吉的前顾问兼已故云冰国会议员贾玛鲁丁(Jamaluddin Jarjis)跟首相办事处接洽。

副检察司:你是接获谁的指示来进行这些监督?

沈赛芬:是已故丹斯里贾玛鲁丁给我们的指示。

她也指出,她的公司是通过RHB银行账户收到付款,有关账户是在RHB银行的孟沙分行开设。


证人声称用钱助灾黎

下午3点04分:

阿末沙哈供称,槟巫统获得这100万令吉后,用作各种福利计划,如协助水灾等天灾灾黎。

他表示,这笔钱也用来协助贫苦人士与孤儿,包括资助孩童上学。

“清真寺也收到钱,好让他们办活动。”


槟巫统秘书供证

下午2点55分:

法庭传召第13名证人阿末沙哈(Ahmad Sahar)出庭供证。

他是槟州巫统秘书。他确认,槟州巫统通讯机关在2015年获得一张AmIslamic银行账户开出的100万令吉支票。

他接受检控官赛夫丁的盘问时说,槟巫统通讯机关获得支票后,即存入银行。

根据之前的审讯,槟州巫统通讯机关接获的100万令吉支票,志期是2015年2月26日。


法庭复庭

下午2点44分:

纳吉穿着一袭黑色大衣,进入法庭审讯庭。

法官纳兹兰不久后也进入审讯庭,宣告复庭。

纳吉于是走入被告栏。


需出席上诉庭审讯

中午12点10分:

原订中午开庭的审讯,展延至下午2点30分才开审。

纳吉的辩护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告诉法庭,被告和辩方律师仍然在布城上诉庭出席另一宗审讯,因此寻求法庭同意展延至下午2点半才开庭。

另一宗审讯是纳吉辩护律师,反对总检察署外聘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出任一马公司案的主控官。

万艾祖丁说:“检方提出初步抗议,以致(上诉庭的)案件耗用的时间比预期中久。”

“争辩了2小时,而主要的争论(辩方反对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出任一马公司案检控官)从早上11点才开始。有关事务仍在处理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寻求先退庭至稍后才开审。”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表示,检方对此毫无异议,毕竟上诉庭的审讯超越他们的控制范围。

高庭法官为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之后询问检方今天将传召多少名证人,西谭巴兰回答说,他们准备传召5名证人。

此外,法官告知控辩双方做好准备,今天的审讯可能会超过下午5点。

接着,法官就宣布,休庭至下午2点半。昨天,法官批准辩方的申请,即从中午12点才开审,以便纳吉和其辩护律师沙菲宜可以出席上诉庭的审讯。


中午12点:

吉隆坡高庭将在今天中午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数名证人预料将上庭作证,数个政治与非政治团体曾从前首相纳吉的Ambank,收获数千至数百万令吉的款项。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上周五,第五证人即Ambank的支票检查中心经理巴德伦希山(Badrul Hisham Mohamad)上庭证实,17张在2015年被兑现的支票,其中包括给予民统党的100万令吉、槟州巫统的100万令吉、新山巫统区部的30万令吉及巫统峇眼色海区部主席阿斯玛迪(Asmadi Abu Talib)获得的5万令吉。

巴德伦希山所确认的支票,是调查单位于2015年7月6日搜查Ambank拉惹朱兰路分行时充公的文件之一。检方上周五把支票呈堂,要求他证实。

由于支票转账也牵涉到其他单位,如Vital Spire有限公司、Zulqarnain & Co律师楼、Centre for Strategic Engagement有限公司、Lim Soon Peng、Solar Shine Sdn Bhd和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楼,检方也可能传召更多跟这些单位有关的证人。

此外,基于警方已介入调查,法庭昨天暂无法裁定,纳吉前助理依山加里尔把SRC案审讯视频,上载社媒的做法是否藐视法庭。

上周五,依山加里尔在面子书上传了两支SRC案审讯视频,其中记录了第六和第七证人在法庭上,接受沙菲宜盘问的经过。

这两名证人,即ABS Trend Master公司的房屋设计师祖卡奈莫哈末( Zulkarnain Mohamad)和Moz (M) 公司的老板莫哈末查卡利亚(Mohamad Zakariya Zearat Khan),过去分别为纳吉住家兴建保安亭及装置水箱。

根据巴德伦希山的供词,ABS Trend Master公司和Moz (M) 公司也各通过AmIslamic的支票,收取10万令吉和5万6500万令吉。

依山加里尔在上载的视频中表示,控方指纳吉使用SRC国际公司的资金用作私人用途是有“问题”的,因为控方无法证明纳吉指示SRC公司,通过两名中间人将款项汇入其私人账户。

依山加里尔认为,纳吉在大使路的住家常有许多的宾客,因此有关装修是有必要的。

他也坚持上载法庭视频没有犯法,声称法庭规定只有阻止直播,或个人录制审讯过程。

依山加里尔声称,他所上载的视频并非直播或自身录制,而是法庭视像与录音系统(Court Recording and Transcription,CRT)的视频,因此没有抵触任何法律。

尽管如此,警方已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开档调查希扎都。一旦在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下被判罪成,最高监禁1年和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姆斯将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