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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审讯第12天:纳吉指示KWAP批近40亿贷款

这篇文章是在6 年前刊登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12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未获批准而拒给计划详情

下午4点45分:

阿米鲁声称,SRC国际公司在2011年7月曾拒绝,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向其索取商业计划详情,以处理贷款申请的要求。

他告诉依沙尤索夫说,SRC国际公司董事部通过聶菲沙2011年7月1日发出的一封信件表示,由于未事先获得纳吉批准,他们无法公开相关资料。

纳吉当时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团主席。

阿米鲁接着在法官纳兹兰前,读出有关电邮的内容。

“我们不能按照要求公开进一步的资料,因为有关房地产计划正处于整体的发展规划阶段。”

“揭露有关详情,需事先获得顾问团主席和首相的批准,而我们至今仍未获准这样做。”

他说,该封电邮是回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2011年6月29日的函件。他们当时致函聶菲沙,寻求有关SRC国际公司和其贷款担保机构一马公司的详情。

根据阿米鲁,他们当时索取的资料为一马公司和SRC国际公司的企业简介、投资策略的细节、商业计划、策略和现金流的预测,包括具体的设置和注册文件。

其他的资料则是一马公司现有投资的整体细节,包括已承诺但尚未施工的发展投资和最新的管理账户。

法官纳兹兰之后宣布休庭,下周一才续审。


确认是纳吉笔迹和签名

下午4点30分:

阿米鲁阿末供称,纳吉在2011年6月批准SRC国际公司申请的40亿令吉贷款。

2011年6月,39岁的阿米鲁阿末在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旗下的固定收益部,担任助理副总裁的职位。

他在副检察司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的主要诘问上指出,纳吉是通过一封志期2011年6月3日及附有“同意此项建议”书面声明的信件,示意批准申请。

SRC国际公司在该封信中,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作为周转资金和无限制的投资用途。

阿米鲁阿末念出证词时披露,有关信件是由SRC国际公司的董事聶菲沙签名。

“志期2011年6月的信件上,有时任首相纳吉的笔迹和签名,他指示执行长说‘同意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给SRC国际公司’。”

他确定,那是纳吉的笔迹和签名,因为他在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服务期间,非常熟悉后者的字迹。


SRC致函申请40亿拨款

下午4点10分:

控方传召第29名证人阿米鲁阿末(Amirul Ahmad,见下图),他之前担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助理副总裁。

他供称,时任上司2011年6月曾转发一封SRC国际公司的信件给他。

SRC国际公司企图通过该信件,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

他告诉法庭,有关信件是由SRC国际公司的聶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署名,并寄给时任首相兼财长的纳吉。


3页建议书申请30亿

下午3点45分

卡玛丽亚接着供称,经济策划单位未批30亿令吉拨款给一马公司设立SRC国际公司,不仅因为SRC在申请时(2010年8月)尚未成立,而且该笔款项占了马来西亚发展开销的7%。

她是在被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交叉盘问时,如此表示。

“在经济策划单位方面,我们那一刻无法提供(30亿令吉的)拨款,因为他们只针对30亿令吉的拨款提呈3页的建议书。”

“整个国家每年的发展拨款才420亿令吉。”

“从中取走30亿令吉的话,它将占了整个国家的7%发展开销。”

“假设拨款30亿令吉给1家尚未成立的公司,这将是经济策划单位的疏忽。”

尽管如此,她表示,经济策划单位发现成立SRC国际公司仍有一些好处,因此就批准2000万令吉作为设立资金。


EPU拨款两千万设立SRC

中午12点半:

第28名证人,即已退休的经济策划单位(EPU)副总监卡玛丽亚诺鲁丁(Kamariah Noruddin)出庭供证。

她供称,经济策划单位于2010年8月24日接到30亿令吉的申请,以设立SRC国际公司。而她当时负责经济策划单位的能源分组。

在副检察司阿斯拉夫的盘问下, 卡玛丽亚表示,她为这份不正常的申请,感到十分棘手。

“这份申请处理是棘手的,因为它并不正常。它是一马公司向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所提出的申请,然后再转交(经济策划单位)。”

“一马公司的信函由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所签署,他是纳吉的(一马公司)执行长。”

“这份信函申请30亿令吉的拨款,以设立SRC国际公司。这家新公司旨在维持关键资源,如油气煤铁等的策略储备、生产、后勤和贸易。”

现年61岁的卡玛丽亚(见下图)供称,她当时的上司诺利亚(Noriah Ahmad)指示她处理申请。

她指出,诺利亚当时接到负责管理经济策划单位的首相署部长诺莫哈末(Nor Mohamed Yakcop)的指示,以考虑这份由纳吉转交给经济策划单位的一马公司申请。

卡玛丽亚指出,这份30亿令吉的申请遭驳回,不过经济策划单位仍给予了2000万令吉的设立拨款。

“首相署支持一马公司针对煤炭和铀的部分申请。不过,开采天然气却不获支持,因为作为策略资源,国油已经在做这个事情,而铁和铝则建议维持由私人界处理。”

“30亿令吉的申请没有获得支持,所以SRC只拿到2000万令吉的设立资金。”

卡玛丽亚表示,虽然国能当时已经在管理煤炭,但是政府依然支持设立SRC国际公司,以从其他国家进口媒体,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

她补充,政府也支持设立SRC国际公司,涉足铝业。

卡玛丽亚指出,她之后于同年的10月12日准备了一份备忘录,而诺莫哈末较后签署了这份文件,支持SRC国际公司的2000万令吉设立拨款。备忘录也发给了首相纳吉。

法官纳兹兰接着谕令午休,到下午2点重新开庭,好让辩方准备交叉盘问卡玛丽亚。


纳吉下台时获100万津贴

早上11点40分:

控方第27名证人扎丽娜(Zarina Yusuf,见下图)供证,纳吉在卸任时获得100万的特别津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扎丽娜是首相署副总会计。她今早在法庭上接受检控官莫哈末依扎的盘问时透露,纳吉在2009年当上首相后,每个月的薪水是2万2000令吉。

纳吉之前任职副首相时,每月薪水则是1万8000令吉。

在2018年5月,因为纳吉只有任职到9日即下台,因此他在该月份的拿到的薪水只有6627令吉零9仙。

不过,扎丽娜表示,根据特别津贴制度,纳吉去年5月也依法获得一笔100万令吉的特别津贴。

政府所支付给纳吉的薪金,都是直接汇到他的Affin Bank账户内。


控辩双方要求证人放慢语速

早上10点37分:

控方传召第25名证人达曼胡丽(Damanhuri Nor,55岁)供证。

达曼胡丽是首相署(国会事务)秘书。当他供证时,由于语速太快,导致控辩双方都不禁要求证人放慢语速。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先是站起来,要求证人放慢语速。

“请慢下来,我们尝试在做记录。谢谢。”

不过,达曼胡丽继续以极快的速度陈述,而这回检控官莫哈末阿斯拉也要求证人放慢语速,并提醒证人控辩双方都在做笔记。

当达曼继续快速供证时,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此时站起来,冷静的提醒证人,必须放慢语速。

“达曼先生,一般上你先是看到法官大人正在聆听(证词),但我们其他人需要书写(记录)。”

“当达曼先生在供证时,请观察我们正在书写。”

之后,达曼在供证时即放慢速度,讲述他在第14届大选前于中央政府内所担任的不同职责。


早上10点23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纳兹兰走进审讯庭,SRC案即将复审。


早上10点08分:

纳吉走进法官纳兹兰审理的SRC案审讯庭。


一马案8月19日开审

早上9点55分:

法官科林劳伦斯批准控方申请,将原订5月14日审讯的一马公司案挪后,并择定延至8月19日开始审讯。该案将在整个9月期间审讯,除了星期五;另外,也得根据莎菲宜申请展延另一项审讯而调整。


控方申请展延一马案

早上8点4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30分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整个审讯进入第12天。

法官纳兹兰审理的这项案件将在早上9点半复审,因为总检察署在另一个法庭,申请展延纳吉所面对的一马公司案审讯,直到目前在审讯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审结为止。

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一马公司案,将在今天早上9点聆听控方的申请。

一马公司案原订在5月14日开审。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面对25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状,所涉金额达22亿8000万令吉。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承审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前首相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