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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纵火烧玻宗教司官车,夜市小贩否认有罪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一名夜市小贩因涉嫌纵火焚烧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的官车,今天被控上加央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36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玛(Mohd Azimar Abdul Razak Azimar)来自亚娄,他被控在本月22日大约凌晨5时,与数名友人企图破坏阿斯里的本田雅阁官车,这部汽车是玻璃市州政府提供给阿斯里的官车。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可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14年监禁和罚款。

主控官努苏哈达(Nurshuhada Mohd Yatim)说,由于上述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加上有关汽车属州政府所有,因此,控方要求法庭拒绝被告保外候审。

她说,此案受到关注,控方担忧被告的安全,而且也担忧被告会重蹈覆辙。

获准八千元保释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纳兹达(Najdah Romli),她说,其当事人有两名分别9岁及11岁的孩子,同时需要照顾中风的46岁姐姐,她要求法庭让其当事人保外候审。

法官艾努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须每月向调查警官报到,同时不得接近受害者和家属。

她择订7月2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此外,警方仍在追捕另外一名相信与被告串谋的友人,另外4人仍在延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