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投诉拿不到账户资料,控方允向反贪会了解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36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6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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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证人确认文件
下午5点05分:
法庭重新传召第24名控方证人,即AmBank银行汇款部的“实时电子转账和证券系统”单位(RENTAS)经理威达妮(Wedani Senen)出庭供证。
副检察司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要求证人鉴定和确认,他们重新提呈上庭的数份文件。
之后,法官宣布退庭,威达妮则被要求下周一(15日)继续上庭,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盘问。
纳吉被阻获取账户资料
下午4点55分:
由于纳吉投诉,无法获取自身Ambank账户的资料,控方同意去了解后,下周一回来汇报状况。
随着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要求,法庭就此作出裁决,副检察司西谭巴兰保证会跟进。
沙菲宜表示,纳吉从5月15日起就被阻止获取自身Ambank账户的资料,以致后者无法为抗辩做准备。
西谭巴兰回复说,他今天才被告知此事,所以他会向反贪会了解,并在下周一回来向法庭汇报。
要求就汇款盘问证人
下午4点30分:
审讯复庭,当法庭准备重新传召威达妮时,辩方律师突然提出口头申请,要求盘问一名证人有关2013年的汇款,即约6亿美元献金被汇入纳吉的其中一个AmBank账户。
辩方律师沙菲宜和哈温德吉星告知法庭,该项盘问跟案件有关,因为有助于证明到底纳吉是否对汇款知情,及有意使用该笔从SRC国际公司汇入其账户的款项。
不过,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提出抗议,因为此举无关紧要,也跟纳吉面对的指控无关。
双方之后持续为此在法官纳兹兰面前争辩了约半小时,直到纳兹兰裁定,只允许证人确认附录C中的转账细节。
重新传召银行“RENTAS”经理
下午3点35分:
法庭允许苏再黎曼暂时退席,下周一再上庭供证。
这是基于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向法官申请,先查阅苏再黎曼提供的几叠报告。
辩方律师几小时前刚接获有关报告,报告里含有一些取自电子器材的资料,而国行是在2015年7月6日搜查AmBank时充公相关的器材。
此外,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告诉法庭说,他们要再度传召之前的证人,即AmBank汇款部的“实时电子转账和证券系统”单位(RENTAS)经理威达妮(Wedani Senen)出庭供证。
接着,审讯休庭10分钟 。
否认泄漏手机内容
下午3点27分:
苏再黎曼否认,他曾在2015年对外泄漏,Ambank职员余金萍的黑莓手机里跟一马公司案相关的讯息和电邮内容。
他是在被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做出否认。
哈温德吉星:2015年时,发生了黑莓手机的讯息和电邮等外泄事件。(还有)WhatsApp的讯息,是来自你吗?
苏再黎曼:我对此不知情。
哈温德吉星:你说,只有你和反贪会拥有(黑莓手机的讯息纪录),但却不是由你泄漏出去的?
苏再黎曼:肯定不是我。
2015年,《华尔街日报》引述马来西亚的消息,针对该议题刊登了一系列的独家报道。
也询问如何取出资料
下午2点40分:
审讯复庭,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继续交叉盘问国行分析员苏再黎曼。
首先,哈温德吉星(上图)询问国行2015年7月6日,搜查AmBank的行动细节。苏再黎曼在有关行动中,充公了该银行职员余金萍的电子用品。
苏再黎曼隶属国行旗下的金融情报和执法部。
此外,哈温德吉星的盘问也触及,苏再黎曼如何从余金萍的黑莓手机中提取资讯,以转换为印刷般的报告。
暂时午休
下午1点:
法官宣布午休,下午2点30分继续审讯。
提到几个人的名字
早上11点50分:
隶属国行金融情报和执法部的苏再黎曼供称,自己是按照一项庭令,从一台黑莓手机中提取资料,以协助调查逃犯刘特佐的案件。
有关黑莓手机是在2015年7月的搜查行动中,从AmBank职员余金萍充公而来。
他是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Ashrof Adrin Kamarul)的主要诘问时,解释为何从黑莓手机中取出资料。
阿斯洛:当年(2015年)4月和5月,你收到来自(国行职员)法汉(Ahmad Farhan Sharifuddin)的资讯?
苏再黎曼:是,(率领搜查行动的)法汉跟我说有一项庭令。该庭令与我有关,要我从黑莓手机的信息服务中提取资料。
阿斯洛:法汉有解释(要从手机取什么)资料吗?
苏再黎曼: 有,他向我展示了一些名字。
阿斯洛:你记得那些名字吗?
苏再黎曼: 余金萍(Joanna)、克里斯特叶(Krystle)、丹尼尔(Daniel)和刘特佐。
除了余金萍,审讯早前也提到克里斯特叶和丹尼尔的名字,他们三人都是AmBank的职员。至于被视为一马公司调查案关键人物的刘特佐,至今仍下落不明而被警方通缉。
国家银行职员供证
早上11点25分:
法庭在短休后继续审讯,并传召新的证人,即国家银行的职员苏再黎曼(Suzairizman Shuib)供证。
苏再黎曼是国行数码鉴证组的一名分析员。
他负责在2015年7月6日充公3名AmBank职员,即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克里斯特叶(Krystle Yap,译音)和丹尼尔(Danial Lee,译音)的数码器材。
遭充公的器材包括了余金萍的一台黑莓手机,该手机对审讯极为关键。
告知需按正常程序申请
早上10点45分:
旺阿都阿兹供称,尽管SRC国际公司已被告知,通过正常程序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贷款,该公司在2011年仍然直接向纳吉提出申请。
旺阿都阿兹也是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主席,他是接受副检察司苏海米(Suhaimi Ibrahim)盘问时如此表示。
苏海米:你在书面证词的第16段说,你曾就SRC国际公司的贷款事宜告知(时任纳吉特别助理)阿茲林(Azlin Alias),需通过正常程序,即正式致函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时任执行长阿兹安(Azian Mohd Noh)。
这里指的是SRC国际公司的第一项贷款申请(2011年,20亿令吉)。但尽管给予此回应,他们向谁提出了申请?
阿兹:有关申请直接呈交给了纳吉。
苏海米:是向时任首相申请,不是阿兹安。
阿兹:是。
项目先开跑属正常
早上10点30分:
旺阿都阿兹供称,财政部2012年在政府发出担保信前,要求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先支付20亿令吉贷款给SRC国际公司的做法没有错。
他接受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认同说,政府以往包括前几任首相执政期间,都有项目是在文件办妥前就开跑的先例。
其中包括:浮罗交怡岛国际海空展(LIMA)的计划,即浮罗交怡的一些酒店是在完成征地程序前就施工。
沙菲宜:(针对财部要求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在获得保证信前付款的函件)难道这跟政府要求某单位考虑,在文件办妥前先下放(贷款)的课题不是一样吗?
十分类似,(跟其他案例)不一样,但很相似?
阿兹:是。
阿兹也同意说,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提前支付贷款几乎没任何风险,因为此事涉及的是3个政府相关的机构。
阿兹同意辩方律师所言
早上10点14分:
旺阿都阿兹同意辩方律师法翰所言,即纳吉不同意SRC国际公司修改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的用途。
法翰在交叉盘问中提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SRC国际公司与财政部曾在2012年4月12日开会。
法翰:关于这场会议,不能说这会议是要准备此事(扩大贷款用途)。这会议召开,是因为法律组挑起了(关于贷款用途的)矛盾?
阿兹:是的。
法翰:SRC在一场会议上要求扩大条款(贷款用途),但遭到(其他方面)拒绝?
阿兹:是的。
法翰:纳吉不同意SRC要求扩大条款?
阿兹:是的。
阿兹也同意法翰所言,即纳吉无意扩大贷款条款,而上述所提到的矛盾,可能是文职工作疏忽。
没理由怀疑纳吉签名
早上9点半:
根据旺阿都阿兹,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投资小组相信SRC国际公司接获的一份文件,上面的纳吉签名属实。
他接受辩方律师法翰的交叉盘问时表示,当时他没有理由怀疑纳吉的签名。
纳吉的签名,出现在SRC国际公司董事的议决通知上,以批准SRC向KWAP申请额外的20亿令吉贷款。
不过,旺阿都阿兹同意,由于他没看到纳吉在信上签名,所以无法确认这是否真的是纳吉亲笔签名。
审讯恢复
早上9点08分:
法官进入法庭,审讯恢复,纳吉从公众席走进被告栏受审。
审讯进入第36天
早上9点:
纳吉SRC案进入第36天审讯,前财政部秘书长兼前公务员退休基金会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 Aziz Wan Abdullah)将再次出庭供证。不过,辩方只获得3小时,即从早上9点到中午12点的时间内完成交叉盘问。
昨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要求,辩方必须在“午餐之前”完成交叉盘问旺阿都阿兹。
预料辩方将聚焦在旺阿都阿兹在2011年会晤时任首相纳吉的细节。
在旺阿都阿兹服务任内,时任国阵政府为SRC公司作保两次,以让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两次,合共40亿令吉。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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