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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考虑修法,把终身监禁改为最高30年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随着政府决定11项强制死刑罪行改以监禁取代,废除强制死刑法案预计将在10月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日在沙巴山打根的记者会上指出,政府已成立特工队研究有关罪行的监禁期限。

“这涉及刑罚政策重大转变,因此政府需要时间研究及做决定。”

目前强制死刑的11项罪行包括刑事法典下罪行如谋杀、持械抢劫、向国家元首宣战及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下罪行。

刘伟强指出,特工队将重新研究这11条罪行,考虑把现有的终身监禁刑罚降至10至30年。

“内阁已经决定,我们要考虑就上述所提的11项罪行,不再有终身监禁,而改为监禁10至30年。”

下周呈18岁投票修案

此外,刘伟强指出,政府将在下周二(16日)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以便投票年龄降至18岁及自动成为选民。

他说,一旦法案通过,在第15届全国大选预计将有380万名新选民包括18岁选民。

他提到,政府也将在下周三提呈法案增加沙巴现有60个州议席至7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