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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三条件,政府更新莱纳斯执照6个月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晚上7点05分更新

一如所料,政府今日宣布更新莱纳斯稀土厂的营运执照,长达6个月,但却附上三项条件。

原子能执照局今午发文告说,随着首相马哈迪发言与内阁决定,原子能执照局已批准更新莱纳斯的营运执照6个月。

不得在大马裂解和浸取

不过,政府也向莱纳斯开出三项条件,即:

一、莱纳斯必须提交计划书,以在国外建设一个设施,用来“裂解和浸取”(Cracking and Leaching)稀土矿,进而把这个过程撤离大马。

目前,莱纳斯是在关丹格宾的稀土厂内进行“裂解和浸取”。

这个设施必须在执照生效的四年之内,完成建设与运作。

设施在外国开始运作后,莱纳斯不准再继续在关丹格宾生产超过1 Bq/g的辐射性废料。

二、莱纳斯必须定出“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的地点,并且要获得当地所属州政府的书面同意,以使用有关地段。

莱纳斯也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计划书,同时证明具有足够的融资计划,以承担整个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建造及运营。

否则的话,莱纳斯必须提交来自任何国家当局的正式书面许可,证明它能将水沥滤净化固体(WLP)辐射性废料移出马来西亚,送到该国家。

三、莱纳斯必须停止全部有关将辐射性废料WLP制成肥料“专利泥土”(CondiSoil)的研发工作。

同时,莱纳斯必须每年将销售毛额的0.5%交给政府,作为附加抵押金,直到将裂解及浸取步骤移到国外为止。

莱纳斯稀土厂争议多年

这份文告也表明,由于澳洲联邦政府及西澳政府皆已向大马表明,他们不会接受将WLP运回澳洲,政府才定下上述条件。

此外,原子能执照局表示,政府也参考了莱纳斯稀土厂评估委员会(Jawatankuasa Eksekutif Penilaian Operasi Lynas Advanced Materials Plant )2018年12月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并制定上述条款。

2012年9月3日,前朝国阵政府发出为期两年的临时营运执照给莱纳斯稀土厂,但规定莱纳斯必须遵循7项条件,其中包括必须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细节。

虽然莱纳斯由始至终没有公开辐射废料永久储存槽的地点,但前朝国阵政府在2014年9月发出全面营运执照给莱纳斯稀土厂,为期两年。

两年期限届满后,前朝国阵政府在2016年9月为莱纳斯稀土厂更新全面营运执照3年,直到2019年9月2日。

公正党、行动党与诚信党领袖过去在野时坚称,莱纳斯稀土厂所排出的废料危害环境与人民健康。他们之前与伊党合组民联时,在2013年大选竞选宣言中承诺,若胜选将下令莱纳斯稀土厂停止运作。

不过,他们在2018年大选与土著团结党合作,以希盟姿态出战大选时,在竞选宣言中未直接点名莱纳斯稀土厂,仅概括性地指出,将检讨已获批准的“争议性发展计划”,并根据国际良好规范检视环境政策,执行严格规范,以确大马不会沦为他国企业财团的废料垃圾场。

莱纳斯已经多次强调,稀土厂所排出的废料没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