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司机为对手打广告,Grab或挨罚逾八千万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大马竞争委员会认为,电召车服务公司Grab关联的3家公司,涉嫌触犯《2010年竞争法令》,建议罚款8680万令吉。
这些公司是Grab Inc、Grab Car 有限公司,及 MyTeksi 有限公司。
《星报》报道,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首席执行官依斯干达依斯迈(Iskandar Ismail)今日召开记者会时透露,除了上述罚款外,此3家公司可能面对每日1万500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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