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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撞后逃案:被告否认莽驾及拥毒罪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一名单亲妈妈涉嫌在上周日的渣打吉隆坡马拉松撞伤两名跑者及拥毒,今日被控上推事庭。

25岁的詹珊洁(译音)也是网商,她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这两项罪名。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9月29日清晨6点,在安邦高架大道(AKLEH)出口后往鹅唛方向的第二中环公路(MRR2),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44岁的李伟杰(译音)和44岁的法依祖受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及罚款1万5000令吉。

被告所开汽车的车牌号为VK8854。

次控状声称,被告拥有重约14.5克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称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第12(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及鞭笞。

控状指控她于2019年9月30日凌晨4点3半,在班登英达警局扣留所犯下上述的罪行。

1.8万元保外候审

主控官诺英丹副检察司建议以首控状1万令吉及次控状8000令吉,让被告保外。

被告律师在求情要求降低保金时指出,其当事人需赡养家人,并育有4岁的女儿。

推事菲道鲁斯批准以首控状8000令吉及次控状6000令吉,让被告保外,并择定此案于11月18日重新过堂。

媒体早前报道,嫌犯所开的车疑似失控,结果撞向两名跑者,并导致他们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