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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林郑拒回应马哈迪劝告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首相马哈迪今早劝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辞职。不过,林郑月娥今午受询时称“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而拒绝回应此事。

林郑月娥今午在香港召开的记者会上,受询及马哈迪劝告她辞职时,不愿回应。

“首先,我还没有看到该国际领袖的报道或声明。”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所以,我不会回应那声明。”

香港反修例运动所引发的抗议行动不断升级,马哈迪今早受询时表示,林郑月娥正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即她必须服从主子,同时她的良心也告诉她说,香港人反对有关法律是对的。

他也表示,中国最终将严厉对付示威者,一如过去的六四天安门事件,并劝告林郑月娥,“最佳的做法是辞职。”

相信马哈迪是第一名要求林郑月娥辞职的国际领袖。

颁布《禁蒙面法》

此外,林郑月娥今午率全体司局长召开记者会,宣布通过援引《紧急法》,颁布《禁蒙面法》,且于明日(5日)开始实施。

根据《立场新闻》,林郑月娥表示,制定《禁蒙面法》并非是容易的决定,但是“必须的决定”。

她表示,由于过去4个月的示威行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影响地区广泛,而且冲突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在考虑到情况已危害公众安全,而政府不能任由暴力升级,因此才颁布《禁蒙面法》。

不过,林郑月娥也强调,政府援引《紧急法》并不等同香港已进入紧急状态。

根据记者会上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说法,《禁蒙面法》将禁止市民在《公安条例》规管的集会中蒙面,即50人以上的公众集会,及30人以上的公众游行。

《禁蒙面法》也禁止市民在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暴动中蒙面,违者最高可监禁1 年,罚款5 万元。

此外,《禁蒙面法》也赋权警方,可要求市民在公众地方卸下蒙面物品,如任何人不遵从警方要求,最高可监禁6个月,罚款1万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