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称,一马借15亿给沙地石油不合理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26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1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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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提早休庭
下午1点:
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宣布今日提早休庭,他下午有其他事务需处理。
而沙菲宜也向法庭申请明天延迟开庭,他在早上须到联邦法院处理其他事务。
法官允许沙菲宜的申请,明天延迟至下午2点30分才开庭续审一马案。
董事局同意借沙地石油15亿
中午12点30分:
沙鲁表示,一马公司董事局在2010年3月,同意借给沙地石油控股(开曼)公司15亿美元。
根据沙鲁,虽然沙地石油控股(开曼)在数个月前无法归还属于一马公司的12亿美元,但一马公司董事局还是同意再提供15亿美元借贷。
他透露,一马公司董事局是通过2010年3月22日的董事局通告,议决再提供贷款。
沙菲宜接着询问沙鲁,一马董事局的议决是否合理,沙鲁则回应,他当时并未多作质疑,因为他认为联营公司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交易。
“现在,随着所发生的一切,这(15亿借贷)并不合理。”
沙地石油阻沙鲁查账户
中午12点08分:
沙鲁表示,沙地石油执行长达列奥拜与董事玛浩尼,阻止他查询一马公司的10亿美元,是否有真的注入到联营公司内。
沙菲宜:你可以查到那笔钱(一马公司的10亿美元)是汇到沙地石油或联营公司内?
沙鲁。不能,我们试过要获得联营公司的账户资料,但却得不到。我们遭到来自达列奥拜与董事玛浩尼的阻碍。
沙菲宜:这阻碍发生在什么时候?
沙鲁:介于2009年尾至2010年初,在伊斯兰票据的交易前。
沙菲宜:你是(一马公司)执行长。你是在行动上受到阻碍?
沙鲁:我们寄出电邮要求,但(沙地石油)给了许多藉口,最终还是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我试图通过刘特佐(取得资料),却带来了伊斯兰票据的交易。
根据沙鲁早前在法庭上的供词,沙地石油当时同意以伊斯兰票据的“成本加利润融资方式”(Murabaha notes),归还一马公司12亿美元,意味着一马公司可从中得利2亿美元。
不过,这项协议的前提是,一马公司必须先认购额外的10亿美元债券。
沙鲁表示,这也意味着沙地石油将可从一马公司获得更多的资金。
达列奥拜与同伙分享8500万美元
中午12点:
根据呈堂的银行文件显示,达列奥拜在收到Good Star公司所汇的8500万美元后,将当中的3300万美元汇给了沙地石油董事玛浩尼(Patrick Mahony)。
达列奥拜是在2009年10月5日收到Good Star的7亿美元,并在10月20日汇出当中3300万美元给玛浩尼。
沙鲁同意沙菲宜的看法,即达列奥拜分了部分的钱给玛浩尼。
沙菲宜:所以,他(达列奥拜)获得8500万美元,他分享了3300万美元给玛浩尼。
沙鲁:是的。
沙菲宜:那一年,圣诞节提早到来啊。
不过,沙鲁也强调,他完全不知道有关达列奥拜与玛浩尼获得款项的消息。
8500万美元是佣金
早上11点47分:
根据沙菲宜所出示的达列奥拜的JP Morgan 银行账号,显示他所收到的8500万美元,是联营计划付给他的佣金。
沙鲁表示,根据达列奥拜的JP Morgan 银行账号,显示该8500万美元是联营公司付给他的佣金。
沙菲宜:(念出银行申明)“达列奥拜收到7亿美元当中的8500万美元,是(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联营公司一名客户所支付给他的佣金。”
沙鲁:是的(如证据所列明)。联营公司是(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的交易的。
沙菲宜:我们的7亿美元跑到那里(Good Star公司),然后8500美元给了达列奥拜,作为佣金?
沙鲁:是的。
沙菲宜:这是真的佣金,还是摆明的盗取?
沙鲁: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情况。
沙鲁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使8500万美元占了7亿美元的10%以上,对于联营公司的交易来说,这比例的佣金相当高。
沙鲁也表示,他并未获知达列奥拜获得有关的佣金,尤其这也与达列奥拜作为沙地石油执行长的身份有利益冲突。
Good Star收到钱后转汇给达列奥拜
早上11点39分:
沙鲁继续接受沙菲宜的盘问。沙菲宜在法庭上出示一份银行文件,显示一马通缉犯刘特佐所持有的Good Star公司账户情况。
根据沙菲宜出示的银行文件,Good Star的RBS Coutts银行账户在2009年6月12日处于零余额,一直到2009年9月30日,一马公司将一笔7亿美元的资金汇入了该账户。
而该笔资金,原本应该是一马公司注入到与沙地石油合作的联营公司。
之后,沙菲宜向沙鲁出示另外一份属于沙地石油创办人兼执行长达列奥拜(Tarek Obaid)的JP Morgan账号,显示他收到了来自Good Star的8500万美元。
文件显示,达列奥拜是在2009年10月5日收到了来自Good Star的资金。
也就是说,Good Star在收到一马资金后的第5天,将钱转汇给达列奥拜。
审讯恢复
早上11点26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准备受审。
审讯进入第27天
早上10点50分:
今天是纳吉一马公司案的第27天,也是辩方交叉盘问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的第10天。
由于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今早须先到联邦法院处理其他事务,之后才能到吉隆坡高庭继续审讯,因此审讯延迟至早上11点才开始。
昨天,沙鲁供称,纳吉曾于2009年10月劝一马公司董事局,不必就沙地石油控股(开曼)在土库曼斯坦和阿根廷的资产,进行第二次估价。
根据沙鲁,他曾于2009年10月16日代表董事局寻求纳吉的意见,因为董事局怀疑估价公司莫斯或高估沙地石油控股(开曼)的资产价值。
去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此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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