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花三天念完书面证词,阿班迪将上庭答“清白论”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3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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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申请鉴定呈堂文件
下午4点20分:
辩方有意传召澳洲笔迹鉴定专家上庭,以鉴定控方的呈堂文件。
不过,控方认为辩方没有提出正式申请,于是提出反对,进而与辩方爆发一轮舌战。
最后,法官纳兹兰下令,辩方必须提出正式申请。
纳吉的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表示,有必要鉴定文件的真伪。
他声称,一些据称是纳吉签署的文件,有可能造假。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则表示,辩方应该早在检控阶段就提出申请,而非到现在才提出此要求。
他认为,辩方此举试图“伏击”控方。
哈温德吉星与西谭巴兰两人因此激烈交锋而近乎相互吼骂,法官纳兹兰之后要求双方冷静,并喻令辩方须提出正式申请。
哈温德吉星旋即告诉法庭,将在这个星期内提出正式申请。
法官纳兹兰接着允许休庭,把审讯展延至明早9点续审。
纳吉结束书面供证
下午3点56分:
经过3天审讯后,纳吉终于念完其书面证词。纳吉的证词达243页,当中包含317条辩方所准备的问答。
辩方将传召阿班迪供证
下午3点30分:
纳吉辩护律师旺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告诉法庭,辩方将传召阿班迪供证。
这是因为,辩方申请把阿班迪2016年的媒体声明列为证据,而控方大力反对。
由于控辩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辩方于是透露,准备传阿班迪上庭。
阿班迪在2016年发表的媒体声明,指经过调查与研究后发现,纳吉在“捐款案”与“SRC案”都没有犯法。因此,他指示反贪会,把这两宗案关档了结。
旺艾组丁表示,辩方方将传召阿班迪出庭,为其媒体声明供证。
坚持阿班迪无罪声明
下午3点20分:
前总检察长阿班迪曾在2016年发表媒体声明,指在经过调查后,发现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无犯罪行为。
纳吉表示,时至今日,他仍然坚持阿班迪的调查结果正确。
纳吉念出书面证词的问答部分,当中一条问题是有关他当年会见IPSB董事经理山苏及前一马人民基金执行长洪素玲后,为何不向警方投报。
而纳吉则解释,当时是基于不想影响各单位的调查工作。
他表示,2015年,总检察署、反贪会、国行及警方成立了特工队,联手调查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流入他个人账户一案。
最终,阿班迪在2016年发表声明,指调查已经结束,且未发现纳吉有犯罪行为。
“我至今都坚持如此。”
IPSB懂事经理也上当
下午3点05分:
纳吉继续告诉法庭,他相信Ihsan Perdana(IPSB)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见下图)也遭诓骗,才将IPSB的钱汇入他个人账户。
他透露,当山苏在2015年7月从扣留所释放后,两人曾会面。
山苏当时告诉纳吉,他是接获洪素玲及一马人民基金前项目主任史段文(译音,Dennis See Thuan Buan)的指示,在不知情下将基金会的钱汇入纳吉个人账户。
洪素玲与史段文也拒绝向山苏透露他们是根据谁的指示下令,并告诉三苏有关的汇款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工作。
“三苏向我道歉,但我不能说他应该担全责。”
“他也是受到洪素玲与洪素玲与史段文欺骗。”
指控洪素玲是刘特佐同谋
下午2点46分:
纳吉相信,其机要秘书阿兹林也遭到刘特佐与聂菲沙的欺骗。
此外,他认为,前一马人民基金执行长洪素玲(Ung Su Ling)是刘特佐的同谋。
纳吉念出书面证词的问答部分,当中一条辩方准备的问题是,阿兹林是否与刘特佐同流合污。
对此,纳吉声称,就连阿兹林也上当。
他声称,阿兹林是一个正直且受到尊敬的人,并不知悉其账户的真正状况。
“因此,我相信阿兹林受刘特佐和聂菲沙欺骗。”
他表示,刘特佐与聂菲沙利用两人在银行的影响力,进一步操纵他的银行账户以牟私利。
此前,洪素玲在供证时告诉法庭,是阿兹林下令要她通过Ihsan Perdana,分别在2014年12月及2015年2月转汇款项到纳吉的账户。
不过,纳吉反驳洪素玲的说法。
“我相信洪素玲没有说实情。我的律师所准备的声明显示,洪素玲是刘特佐的同谋,按刘特佐的指示行事。”
“洪素玲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她的论点,以说明阿兹林涉及交易。”
把过错归咎给刘特佐
下午2点40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相信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见下图)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避免开出的支票弹回。
纳吉回答其律师的提问时表示,他相信刘特佐动用了资源,并汇款进他(纳吉)的个人账户,以避免他怀疑自己账户内的资金。
“这也是为何(刘特佐)采取行动,以确保我不会获得银行结账单,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纳吉也表示,只要有调查,就能揭露其他的事,包括刘特佐和SRC国际公司前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滥用SRC的资金,以及涉嫌欺骗其他的SRC董事。
审讯复庭
下午2点38分:
审讯复庭,纳吉继续念出书面证词。
法庭午休
下午12点55分: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宣布午休,审讯将在下午2点半恢复。
没了沙地捐款于是关账户
中午12点53分:
纳吉供称,随着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在2015年1月逝世,他料定不会再有沙地王室的捐款,于是即关闭3个Ambank账户。
他接受辩方律师的询问时,念出书面证词说,之前的沙地王室捐款,都是已故阿都拉国王的个人捐款。
因此,他表示,既然阿都拉国王逝世,他相信沙地王室不会再捐款给他。
“政治花费非为了个人利益”
中午12点48分:
纳吉表示,他花在政治活动上的开销,并非为了个人利益。
他向法庭表示,所有分配给各政党的钱,也不是为了收买支持或买票。
“每任巫统主席与国阵主席,都有义务为党提供资金。在我之前的每一任巫统与国阵主席都这么做。”
“整体来说,是根据他们(收款人)的需要来发款。换句话说,他们(收款人)会先来向我表明他们需要资金,以进行他们的政治或其他活动。”
“我并没有利用这些资金来换取支持或公开买票。这些开销都是为了政治社区和福利活动。”
花13万美元买香奈儿送罗斯玛
中午12点36分:
纳吉强调,绝对相信自己有权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包括在2014年12月于美国夏威夷檀香山花费13万零625美元购买香奈儿(Chanel),以及于2015年1月使用12万7017令吉46仙支付在曼谷香格里拉酒店住宿。
若按照当前的货币兑率,13万零625美元近等于马币54万3530令吉62仙。
根据纳吉,在檀香山购买的香奈儿,乃是送给妻子罗斯玛的生日礼物。至于曼谷的酒店住宿,则是为了与泰国领导人巴育(Prayut Chan-o-Cha)会面,以讨论泰国政府可如何协助大马解决水患问题。
“一如我所说,我认为我有权使用那笔资金。更何况,我很清楚花费(的用途)。”
纳吉也补充,根据律师向他出示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的信用卡账单时,他发现所有的开销当中,用在个人的花费只占了资金的0.4%。
无意使用公帑买珠宝
中午12点25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在2014年无意使用公帑在意大利撒丁岛(Sardinia)花费328万令吉购买珠宝。
他表示,当时相信自己有权使用他在AmBank其中一个账户内的钱。
纳吉也声称,他在瑞士著名腕表和珠宝品牌De Grisogono意大利分行的花费,是为了购买礼物给时任卡塔尔首相的妻子,以加强大马与中东国家的关系。
“我并无意使用公帑购买礼物,我认为既然那账户已经存在,所以使用这账户(的钱)比使用公帑好。我真心相信,我有绝对的斟酌权使用账户里的钱,而那也将利惠大马。”
2016年3月31日,美国《华尔街日报》踢爆,纳吉耗费近1500万美元(约5880万令吉)在奢侈消费,包括度假、购物和珠宝上。
纳吉曾有一笔13万625美元的刷卡记录,而消费地点是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的香奈儿(Chanel)名牌店——这是他2014年12月圣诞前夕,与美国总统奥巴马打高尔夫球两天前的事情。
《华尔街日报》也声称,纳吉信用卡开销记录还包括一笔于2014年8月,在瑞士著名腕表和珠宝品牌De Grisogono意大利分行的消费75万欧元。
根据大马政府调查中的银行汇款文件,纳吉名下一个缴清罗斯玛在美国香奈儿(Chanel)名牌服装店开销的账户,同样负责支付纳吉在De Grisogono名牌店的花费。
De Grisogono名牌店一名员工向《华尔街日报》确认,首相夫人是意大利切尔沃港(Porto Cervo)撒丁岛(Sardinia)渡假圣地一间珠宝分行的顾客。
解释为何没离席避嫌
中午12点20分:
纳吉告诉法庭,当内阁讨论SRC相关事务时,他并未离席避嫌,因为他在SRC公司并未有任何个人利益。
他称,这与内阁讨论到其家人所涉及的公司事务时,情况有别。
“在此之前,我都会按行为守则,向内阁公告我涉及的个人利益并离席。第一个例子就是,当内阁谈到关于联昌国际银行(CIMB)的决定时,我都会离席避嫌,因为我弟弟纳西尔(Nazir Abdul Razak)是那家银行的主席。”
“另一个例子就是当(内阁要)谈到马资源(MRCB)的事情,因为我弟弟佐哈里(Johari Abdul Razak)是那家公司的主席。”
“我都会阐明存有个人利益冲突,并退出内阁讨论。”
纳吉也声称,过去33年担任内阁部长,他从未见过任何财政部长在内阁议决财长机构的事务时,会因涉个人利益而离席避嫌。
“我从未想过会有利益冲突。财长机构拥有数百公司,在内阁会议中,从未有过财长或第二财长会离席避嫌。”
未签署文件要求银行转账汇款
早上11点36分:
纳吉供称,他并未涉及一份据称由他签署,以授权让银行进行汇款的文件。
他表示,他当时与家人私访夏威夷,而且行程也安排了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打高尔夫球。
此前,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告诉法庭,纳吉签署了指示文件,并在2014年12月24日将其尾数880账户内的2700万令吉转汇到Permai Binaraya公司(PBSB) ,以及尾数906账户内的5百万令吉转汇到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 (PPC)。
“在2014年12月24日,我在檀香山(Honolulu)过境前往吉隆坡。我在檀香山除了是个人行程,同时也安排了与奥巴马总统打高尔夫球。”
“与(奥巴马)总统的会面和打高尔夫球,获得媒体的广泛报道。当我获悉(当时大马)东海岸遭遇严重水灾,我赶紧安排回来大马。”
“我留在(吉兰丹)哥打峇鲁,聆听应对水灾的行动。媒体也大肆报道(此事)。”
“因此,我从未见过或签署(证据)P277的文件(纳吉签署要求银行汇款的指示信),并且在2014年12月24日执行了(汇款指示)。”
否认指示SRC汇款给IPSB
早上11点30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从未指示SRC国际公司将资金通过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转入Ihsan Perdana的账户。
Ihsan Perdana是一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臂膀,而Ihsan Perdana之后把这笔钱汇入到纳吉的个人账户。
“我无法解释转移这些资金的指示。我对SRC的资金转到IPSB,再流入我的账户一事毫不知情。”
“我是大约在2015年7月,通过《砂拉越报告》耸人听闻的报道才知道交易的细节。”
不知SRC资金流入自己账户
早上10点45分:
纳吉告诉法庭,完全不知道2014年7月汇入他两个账户的2700万令吉,乃是源自SRC国际公司。
“从未有人向我汇报此事。很明显的,我也未获告知实情,这些汇入我账户的钱实是源自何处。”
“如果我知道这些钱是来自SRC,我不会接受。看看各种情况,(如果)我同意接受来自财长机构的资金流入我的个人账户,那将是十分荒谬且不合逻辑。
沙地国王2014年再给捐款
早上10点35分:
纳吉宣称,其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在2014年告诉他,沙地阿都拉国王再度给他捐款。
根据纳吉,他也看过一封志期2014年6月1日的阿都拉国王来函,证实有关捐款。
纳吉在回答辩护律师拉末哈兹兰(Rahmat Hazlan)提问。
拉末是询问,纳吉账户在2014年的6笔转账。这6笔转账合共有4900万令吉,据称是在刘特佐的指示下汇入纳吉尾数880的账户。
但纳吉声称不知道有关详情。
“我不知道(交易的)细节。一如我所说,阿兹林在2014年告诉我,有外币汇入我的账户,说那是来自(沙地)阿都拉国王的捐款。”
“我也获出示一封志期2014年6月1日的信,而且也获悉那封信已经交给银行。”
他也表示,据他所知,当时已经向国家银行报告有关阿都拉国王的捐款,而AmBank也有向时任国行总裁洁蒂出示有关捐款信。
不知国行发洗钱警告
早上10点22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并不知道AmBank就他3个银行账户的交易发出洗钱警讯。
纳吉继续念出书面证词中的问答部分,否认他知悉AmBank针对1200万令吉分阶段汇入他的3个银行账号,而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AMLA)下发出警讯。
“不。完全不知。我不可能让这样的事发生。当时,我是首相,也是国内广为人知的政治人物。”
“如果有新闻揭露我名下的账户,因1200万令吉的交易而遭国行发出警告,这可能会被在野党利用以破坏我的声誉。”
“我希望法庭可以看到这完全是不合理的。我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我知道这事,我会立刻调查这新账户的交易,这显示我不知道真正的实况。”
从未见过银行结账单
早上10点10分:
纳吉表示,自他2013年开设3个新银行账户以来,他从未见过有关账户的银行结账单。
他在念出书面证词时也称,通过早前的审讯,他知道刘特佐试图阻止让他获得银行结账单。
纳吉也否认授权以电子转账,转移账户内的钱。
“我不知情。我从未这么做(电子转账),我只是通过发出支票来使用那些资金。”
授权阿兹林管理账户
早上10点:
纳吉告诉法庭,他当时是安排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负责管理他的3个新银行账户。
他指出,2013年开设3个新银行账户后,阿兹林给他10本支票簿,其实只可用作当中的两个账户。
“阿兹林给我这些支票簿,他告诉我这些(支票簿)可用在我新开的账户。”
“我当时并不知道另外一个账户并没有支票簿。”
“我要再一次强调,我将我的帐户管理工作交给了我所信任的阿兹林。”
“那些(发出去的)支票,都是在阿兹林跟我确认账户内还有钱后才发出。我不记得阿兹林是否曾经说过里另外一个账户是没有支票簿的。”
阿兹林已在2015年直升机空难中去世。
新账户的钱来自旧账户余额
早上9点58分:
纳吉宣称,他在2013年开设新银行账户时,其已故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当时也交给他10本支票簿。
他也表示,若没记错,阿兹林当时也告诉他,他在新银行账户的钱,是来自他另外一个旧账户的余额。
自认有权使用沙地捐款
早上9点54分:
纳吉供称,在获得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来信证实,且向国行报备捐款后,他相信自己有权自由斟酌使用银行内的钱。
他告诉法庭,在2014年,他获出示一封来自阿都拉国王,志期2014年6月1日的信函。该信函与之前3封来自阿都拉国王的信函类似,都是谈及给他的捐款。
“据我所知,当时已经向银行、国家银行及(时任国行总裁)洁蒂(Zeti Akhtar Aziz)直接报告有关捐款和信函。”
“这让我相信,在我新银行账户的钱都是捐款,而我可以斟酌使用。”
否认授权刘特佐管理银行账号
早上9点35分:
纳吉表示,他在开设3个新银行账号一事上,并未与一马通缉犯刘特佐商量。这3个银行账号的尾数分别是880、906以及898。
纳吉称,他也从未授权刘特佐管理其银行账号,因此对于银行与刘特佐交涉账户事宜而感到震惊。
他是在念出书面证词中的问答部分,回答有关他是否与刘特佐商量开设3个新银行账号。此前,控方的第54名证人,即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在供证时表示,她是与刘特佐交涉有关纳吉的3个银行账号事务。
“从来没有(与刘特佐商量)。我很惊讶为何银行管理层与刘特佐交涉,他从未获得授权处理我账户的事。”
纳吉也否认他为3个账户命名,分别是880账号为“1MY”,906账号为“MY”,以及898账号为“Y1MY”。
余金萍此前向法庭披露,刘特佐要她取得银行的同意,为3个账户使用不用的别名。而这3个账户也涉嫌收到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开设3新账以管理捐款
早上9点半:
纳吉向法庭表示,他在2013年开设3个新的银行账号,以更好管理捐款。
他称,在2011至2013年期间,许多单位得知他通过政治和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福利工作,于是有意向他捐款。
他也声称,虽然之前已开设一个尾号为694的银行账号,但因为他要归还一大笔未使用的捐款而关闭。
审讯恢复
早上9点24分:
审讯恢复,纳吉走入证人栏,准备继续供证。
早上9点10分:
SRC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3天,纳吉将继续在证人栏内供证。
纳吉的书面证词长达243页。预料今早审讯恢复后,纳吉将继续念出其书面证词。
纳吉念完书面证词后,将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这种情况下,纳吉有三个选项,即选择在证人栏自辩;选择在被告栏自辩;或选择保持缄默。
若是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纳吉需要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若是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纳吉则无需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但其证词的份量将大打折扣。
纳吉选择的是证人栏自辩。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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