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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坚持无涉及SRC运作,“我忙着管理国家”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6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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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将在1月传新证人供证

下午4点51分:

纳吉的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告诉法庭,在明年1月的审讯中,辩方将传召新的证人上庭作供。

不过,他并未透露新证人是谁,或共有多少人等详情。

之后,法官纳兹兰也宣布休庭,在明早9点续审。


坚持未涉及SRC运作

下午4点15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虽然贵为SRC国际公司的时任顾问局主席,但SRC在是使用20亿令吉资金时,并未咨询他的意见。

他指出,如何使用资金属于运作层面的事,也就是属于SRC董事局的权限。

“不。我在SRC的职位不涉及决定策略事宜。不涉及日常运作。”

纳吉是在回应西谭巴兰的假设,即他在SRC国际公司持有特别身份,因此有权决定公司的事务。

纳吉补充,他只会在董事局向他汇报后,才会知道有关SRC的事务。

而西谭巴兰此时引述一马公司前董事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的证词,指控是纳吉下令该如何使用该笔20亿令吉的资金。

西谭巴兰:依斯米说你给他们(股东)会议记录,让他们落实(指示)。

纳吉:不,我没有。


忙着管理国家无暇理SRC

下午3点36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并未涉及SRC的事务管理,包括了从SRC国际公司汇4000万令吉到Ihsan Perdana公司一事。

纳吉在回答西谭巴兰有关SRC公司汇4000万令吉给Ihsan Perdana一事时表示,他一直忙于管理国家。

纳吉:我不知道,这是(SRC国际公司)管理层的事。去问他们。

西谭巴兰:你(作为SRC顾问局主席)是个大角色。

纳吉:我没有涉及(SRC)运作,我忙着管理国家。


纳吉回答似林甘?

下午3点12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形容纳吉在法庭上的回答,一如曾轰动一时的律师林甘,在“林甘事件”中的回答:“样貌似我,声音像我”。

纳吉是在回答西谭巴兰的提问,有关一封志期2014年12月24日给AmBank银行的信函时,引来西谭巴兰的回击。该信函上有纳吉的签名。

西谭巴兰的形容,也引起审讯庭内的一片笑声。

西谭巴兰:那封信有你的名字和签名?

纳吉:看起来像是我的签名。

西谭巴兰:每当你这么说,(就像)之前有一个案子“样貌似我,声音像我”。

西谭巴蓝所指们相信就是在2007年发生的“林甘事件”司法丑闻。

公正党主席安华在2007年9月19日率先公布逾8分钟长的第一部分“林甘影片”,揭露著名律师林甘涉及幕后操纵高级法官擢升的司法黑幕。

而在之后的皇位会听证会上,林甘受询及有关影片是否他本人时,一再恢复以“样貌似我,声音像我”。


审讯复庭

下午2点51分:

审讯复庭,纳吉继续接受西谭巴兰盘问。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53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半续审。


否认沙地捐款是编故事

中午12点52分:

纳吉在回应西谭巴兰的指控时,否认一再提出的沙地捐款是在编故事,并表示他也不知道那笔钱是在聂菲沙的指示下,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纳吉也坚持他在2015年发出的数支票,所使用的钱都是来自沙地捐款。

纳吉也告诉法庭,他并不知道聂菲沙作为他的账户管理人,有下令把钱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西谭巴兰:你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纳吉:我假设会有来自捐款的钱。我不知道其他的情况。

西谭巴兰:那只是掩饰。

纳吉:我不同意


授权他人管理账户,有问题不负责

中午12点24分:

法庭短休后复审。纳吉表示,他已把账户的管理权授予他人,因此就算他的银行账户有可疑交易,也不是他的责任。

纳吉在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交叉盘问时表示,他已将他在AmBank的3个银行账户,交给他人管理,所以有问题,责任也不在他。

这三个银行账号的尾数分别为 898、906 以及 880,而这三个账户也是此案的关键。

西谭巴兰:你个人为你的银行交易负责吗?

纳吉:我有委托(其他人管理)。

西谭巴兰:你自己还负责吗?

纳吉:如果有问题,我怎么会还要负责?

西谭巴兰:你不用负任何责任?

纳吉:如果有人犯错,不应是我负责。他们做的有些事是我不知道的。


没管理自己账户不知有可疑交易

早上11点15分:

纳吉表示,就算他的银行账户因有不寻常的交易而出现警讯,他也不会知道,因为他并没有自己管理银行账户。

他称,只有管理他银行账户的人,才会知道他的银行账户出现可疑交易。

西谭巴兰:所以,如果3200万令吉转入你的账户,又汇出你的账户,那应该是会引起警讯的交易。

纳吉:对那些管理我账户的人(来说是)。因为我没有管理自己的账户。


纳吉质疑SRC文件的真实性

早上11点08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对于此案一些主要文件上的签名存疑,但在接受调查时并未提出他的疑虑。

反之,他坦承在反贪会向他出示这些文件时,他的确是确认了这些文件的真实性。

西谭巴兰:当反贪会出示这些文件的副本,你确认了这些文件?

纳吉:是的,但我有疑虑。

西谭巴兰:但你没有提出你的疑惑。

纳吉:我有疑虑。


就伪造签名一事争辩

早上10点35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与纳吉,因呈堂文件是否有伪造签名而发生争辩。

由于纳吉拒绝直接回答西谭巴兰的问题,包括了当西谭巴兰询问直接的“是或不是”,纳吉也拒绝回答,引发两人口舌。

西谭巴兰指,纳吉其实是在接受反贪会的录供后,才有了签名遭伪造的想法;而且在接受反贪会调查事,他毫无保留确认了所有文件上的签名。

但是,纳吉否认西谭巴兰的说法。

西谭巴兰:当你(在接受反贪会调查时)获出示(文件)副本,你当时毫无保留确认了签名。

纳吉:在当时(是那样)。

西谭巴兰:所以是在来到法庭审讯,聆听了你的律师交叉盘问(控方证人),你才事后有了这些不是你的签名的想法。

纳吉:不,我不同意。


确定签名遭伪造再报案

早上10点25分:

纳吉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盘问。

纳吉表示,他会在笔迹鉴定专家鉴定他认为是伪造签名的文件后,才向警方报案。西谭巴兰是询问纳吉,为何他认为自己的签名遭到伪造,却未向警方报案。

纳吉:我要先让笔迹鉴定专家(鉴定伪造签名文件),之后再报案。

西谭巴兰:你还是不确定(签名)是不是伪造?

纳吉:我相当肯定那些(签名)是伪造的,但我要确定。这是为何我申请传(笔迹鉴定)专家进行独立的鉴定。

上周,纳吉的辩护律师告诉法庭,将申请传一名来自澳洲的笔迹鉴定专家上庭,以鉴定一些呈堂文件上的纳吉签名是否真实的。


审讯恢复

早上10点12分:

审讯恢复,纳吉走入证人栏,准备接受控方的盘问。


抗辩环节第6天

早上9点15分:

SRC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6天,纳吉将继续在证人栏内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

纳吉在上周一念完243页的书面证词后,于上周二开始接受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盘问;而汤米汤姆斯则紧接着进行交叉盘问。

在上周三的审讯结束前,法官纳兹兰允许控方的申请,空出上周四及这周一和周二,共三天的审讯日,并在今天才续审。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这种情况下,纳吉有三个选项,即选择在证人栏自辩;选择在被告栏自辩;或选择保持缄默。

若是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纳吉需要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若是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纳吉则无需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但其证词的份量将大打折扣。

纳吉选择的是证人栏自辩。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