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巴不同意警方禁令,指董总有权利开会呛声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警方祭出庭令禁董总召开华团联席大会,引来朝野领袖批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也阐明,不同意警方的做法。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掌管法律事务的哈尼巴表示,在大马法律下,无论是任何种族或宗教,只要是公民就有权利向政府表达愤怒与不满。
“我或许不同意董总的立场,但我尊重他们评论政府政策的权利。”
哈尼巴也表明,不同意把董总列为非法组织的呼声。
“我只是公平看待此课题。”
阿兹巴里促检长纠正
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阿兹巴里(Abdul Aziz Bari)较后发文告表示,他认同哈尼巴的立场,即董总有权召开大会。
阿兹巴里也是宪法专家。他认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应该纠正此事。
他表示,希盟政府应该采取不同于前朝的手法,来处理此事。
阿兹巴里表示,若推事庭可发出庭令禁止董教总召开大会,则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将失去意义。
“我认为这是错的,警方至少应该要去高庭申请。总检察长应该要纠正此事。”
他也点出,不管国会通过任何法律,一旦与宪法抵触,都应重新检视与废除。
董教总原定今天召开华团联席大会,号召华团反对政府在华淡小介绍3页爪夷字。
不过,警方昨日下午取得法庭庭令,禁止董教总举办大会。董教总接获庭令后,被逼取消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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