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坚持不知钱流入账户,归罪刘特佐聂菲沙欺骗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10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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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天审讯结束
下午4点52分:
法官纳兹兰宣布休庭,明早11点复庭续审。
由于纳吉的辩护团队明早需出席法庭的另外两宗案件管理,所以向法官要求延迟开庭。
纳吉归罪聂菲沙刘特佐欺骗
下午4点46分:
纳吉在法庭上指控聂菲沙、刘特佐和阿兹林3人,在有关他的账户交易一事上欺骗他。
聂菲沙是SRC前执行长,也是纳吉授权管理他账户的人。刘特佐是一马案通缉犯。阿兹林则是他的前机要秘书。
这三人当中,聂菲沙和刘特佐在2018年大选后至今仍下落不明。阿兹林则已遇空难逝世。
西谭巴兰:你的证词指聂菲沙和刘特佐,和我怀疑(包括了)阿兹林向你撒谎,以便你可以使用你账户里的钱。这说法是不对,而且不合理逻辑的。
纳吉:他们欺骗我。
纳吉称不知为何刘特佐汇钱给他
下午4点40分:
西谭巴兰继续盘问纳吉,为何刘特佐会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汇了9000万令吉到纳吉的个人账户。
而纳吉则表示,他不知道刘特佐为何会这么做,也拒绝揣测刘特佐的用意。
西谭巴兰:而你也知道刘特佐和聂菲沙有讨论关于你的账户。
纳吉:是的。
西谭巴兰:那你能够解释为何刘特佐要汇8000万至9000万令吉到你的账户吗?
纳吉:不。我不要揣测。
西谭巴兰:我说,无须揣测,因为你根本就知道这笔钱汇入了你的账户。
纳吉:我不知道这件事。我不同意。
西谭巴兰:你同意你花费了刘特佐汇(给你)的钱?
纳吉:如果账户(交易)显示如此,那我就是花费了那些钱。
坚持刘特佐操纵账户
下午3点49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虽然无法提呈证据,但相信刘特佐蓄意不让他接触他账户和信用卡账单。
西谭巴兰:没有证据?
纳吉:这不是幻想,这是刘特佐的决定。
当西谭巴兰坚持辩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是刘特佐所为时,纳吉坚持事情就是如此。
他也声称,刘特佐也不让纳吉知道,是他在管理纳吉的银行账户。
“或许刘特佐把钱放进我户口”
下午3点15分:
纳吉继续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盘问。他告诉法庭,或许是刘特佐将钱放进他的户口。
西谭巴兰也盘问有关纳吉在他之前的出面证词中说过,其前机要秘书阿兹林和SRC前执行长聂菲沙,与刘特佐有所交涉。
西谭巴兰:他(刘特佐)放的那些资金(进纳吉账户)?
纳吉:很可能。我不知道。
审讯复庭
下午2点43分:
审讯复庭,纳吉继续接受盘问。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55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半续审。
否认用自己的钱填补透支
中午12点52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并未使用自己的钱来填补透支,尤其是开出的支票。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是引述一份来自SRC前执行长聂菲沙致给AmBank的信函,指如果纳吉的3个账户,如尾号906的账户出现透支,纳吉会用自己的资金来填补。
不过,纳吉否认有这样的事。
“不,不是这样。”
否认挪用SRC资金
中午12点18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假设,由于“阿拉伯的钱”用完了,纳吉才会挪用SRC的资金;但纳吉否认。
纳吉是于2014年至2015年初,收到源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而在那之前,他宣称曾收到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26亿捐款。
西谭巴兰:当‘阿拉伯的钱’用完了,你就挪用这笔钱(4200万令吉)到你的账户?
纳吉:不同意。
否认推诿刘特佐
中午12点05分:
纳吉否认他把一切责任推诿刘特佐,以避免自己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西谭巴兰:你只是在尽可能的把一切责任推诿于刘特佐,以求逃过这些控罪。
纳吉:不,我不同意。
以为26亿是沙地捐款
早上11点05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以为汇入他账户的26亿令吉,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
2013年,纳吉的个人账户曾收到26亿令吉的款项。
西谭巴兰:自2011年至2014年,拿督斯里收到了捐款,你认为是来自(沙地)阿都拉国王?
纳吉:是的。
西谭巴兰:你不能确认那笔钱其实就是来自阿都拉国王?
纳吉:我是真诚地接受。
西谭巴兰:你不能确认那是来自阿都拉国王?
纳吉:我认为那是来自阿都拉国王。
否认SRC是“首相公司”
早上11点: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提出,前财政部官员阿菲达阿瓦(Afidah Azwa Abdul Aziz)曾向法庭供证,指财政部秘书马力亚米(Maliami Hamad)曾说过,SRC国际公司其实就是首相的公司,引来纳吉的不满而不禁提高声量回答质问。
西谭巴兰是先询问说,SRC在发现有4200万令吉流入纳吉的个人账户后,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以取回这笔钱。纳吉表示同意。
西谭巴兰:这是因为阿菲达阿瓦和马力亚米说,SRC其实就是首相的公司?
纳吉:不同意(提高声量)。
“以为账户的钱都是合法”
早上10点45分:
纳吉在接受西谭巴兰的盘问时表示,他从未向阿兹林询问账户里的钱是源自何处。
他告诉法庭,基于信任阿兹林,所以他从未询问有关他账户里的钱是否合法。
“我以为那些钱都是源自合法来源。”
从未看过银行结账单
早上10点36分:
纳吉告诉法庭,自2011年至2015年期间,他从未看过他银行账户的结账单。
他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前机要秘书阿兹林会向他汇报,他是否有足够的钱以开支票。
西谭巴兰:你是在告诉法庭,在你于2011年开账户至2015年3月,你从未看过你的银行结账单?
纳吉:是的。
纳吉也表示,他从未收到过银行发给他的银行结账单。
指控阿兹林隐瞒4200万汇入账户
早上10点30分:
纳吉告诉法庭,他的前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向他隐瞒了有关4200万令吉汇入他账户的事。
不过,纳吉也表示,阿兹林是一名正值的人,而且他至今仍深深信任阿兹林。
阿兹林已遇空难逝世。
西谭巴兰:他(阿兹林)作为一名正值的人,没有理由要隐瞒420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账户?
纳吉:他(阿兹林)没有告诉我。
西谭巴兰:他(阿兹林把4200万汇入纳吉账户)当成是秘密?
纳吉:是,他没有告诉我有关4200万令吉。
虽为“受害者”,却未有任何金钱损失
早上10点15分:
纳吉继续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盘问。纳吉坦承,虽然遭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利用,但他并未有任何金钱上的损失。
西谭巴兰向纳吉提出假设,即纳吉指控刘特佐操纵了他的银行账户,但却没有因此损失一分钱,而纳吉表示同意。
纳吉还同意,他还因此而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受惠于刘特佐汇入他个人账户的数百万美元。
不过,纳吉也强调,他从未要求把钱汇入他的账户。
西谭巴兰:早安,拿督斯里。你在此案中的证词一再指控刘特佐操纵了你的账户。对吗?
纳吉:是的,我相信他与(SRC前执行长)聂菲沙交涉。我不知道详情,但……
西谭巴兰:你指控他操纵你的账户?
纳吉:是的。
西谭巴兰:所谓刘特佐操纵你账户的结果,你的银行账户没有损失任何一分钱?
纳吉:不,我没有。
西谭巴兰:事实上,拿督斯里,你反而因为刘特佐汇了数百万给你而受惠。
纳吉:我并没有要求。
西谭巴兰:那不是我的问题。你没有损失任何金钱,反而受惠于刘特佐汇给你的钱。
纳吉:是的。
审讯复庭
早上10点15分:
纳吉进入证人栏,继续接受控方的盘问。
早上9点半:
纳吉SRC案复审,今天是审讯第68天,也是第10天的被告抗辩环节。
SRC国际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在2012年转给财长机构,由财政部所拥有。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这种情况下,纳吉有三个选项,即选择在证人栏自辩;选择在被告栏自辩;或选择保持缄默。
若是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纳吉需要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若是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纳吉则无需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但其证词的份量将大打折扣。
纳吉选择的是证人栏自辩。
在此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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