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案商人提款650万,张张都是百元现钞
滚动报道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学校电供案开审,《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2点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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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问我的医生
下午1点40分:
经过逾3小时后,今天的审讯在下午1点许结束,展延至明早续审。
罗斯玛在离去时,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她在进电梯前,只向记者说:“问我的医生。”
证人不知650万来源
下午1点半:
辩方律师阿兹鲁(Azrul Zulkifli Stork)询问阿丝玛,是否知道赛迪阿邦650万令吉的来源。
阿丝玛表示不知道。
接着,阿兹鲁询问,何以银行在不知道650万令吉的用途,却允准赛迪阿邦提取如此大笔的款项。
阿丝玛则重申已问过再迪,而对方答复是做生意所用。
但阿丝玛补充,已如实向上司禀告两笔巨额提款。
阿兹鲁:所以,没有可疑吗?
阿丝玛:不是说没有可疑。
阿丝玛接着结束供证。
纳吉抱妻子打气
下午1点:
纳吉离开审讯庭,但临走之前,不忘抱一抱罗斯玛,为妻子打气。
提取650万现钞
中午12点40分:
法庭复庭,控方传召第三证人——Maybank职员阿丝玛(Azimah Aziz)上庭。
阿丝玛现年38岁,案发时是Maybank的美丹端姑分行首席出纳员。她供称,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曾分别在2016年12月20日与2017年9月7日,提款500万令吉与150万令吉的现金。
根据阿丝玛,在赛迪本人的要求下,银行准备了上述款额的现金,每一张都是100令吉现钞。
她续称,赛迪第二次提款时,她曾询问赛迪提款的目的。
“他声称提款只是为了做生意所用。既然他无意谈,我就没再追问。”
她表示,银行一般的做法是,当有客户提取巨款时,就会询问客户提款目的,以免客户受骗上当。
罗斯玛朝纳吉微笑
中午12点20分:
法庭允准第二证人——反贪会官员里祖安暂时退下。
接着,法庭也进入短休。
趁着空档,罗斯玛与纳吉跟律师商谈。
中午12点15分:
前首相纳吉进入审讯庭,为妻子打气。罗斯玛转过头来,朝纳吉微笑。
150万贿金放在住家沙发
上午11点半:
控方第二证人莫哈末里祖安(Mohd Redzuan Othman)出庭供证。这名27岁的证人是反贪会官员。
里祖安表示,他于2018年11月2日到被告罗斯玛住宅拍摄了10张照片,其中包括她涉嫌收取150万令吉汇款的具体地点。
他说明,其中一张照片是在罗斯玛住家的第三客厅所拍摄。
里祖安也指出,另一张照片显示第三客厅右角落有一张沙发,而于2017年9月7日,装有150万令吉贿金的袋子就放在那个沙发上。
他说明,他是在反贪会调查官的指示,以及其他证人的指引下,拍摄罗斯玛的住宅。
里祖安继续供称,当天,他到罗斯玛的住宅执行拍摄任务,而多名证人也在反贪会的交通安排下另行抵达,他们在指示下说明房子内的各个关键位置。
“第一夫人办公室”确曾存在
上午11点:
证人胡再尼现年42岁,他供称,罗斯玛在前朝政府虽然没有正式官职,但其丈夫纳吉担任首相的9年任期中,罗斯玛在政府扮演特定角色,尤其福利工作。
基于这点,他们设立了“大马第一夫人”(First Lady of Malaysia,简称FLOM)办公室,以及一个专属的网页。
他补充,罗斯玛特别官员理查就是隶属于“大马第一夫人”办公室的职员。
胡再尼指出,不过由于较后引发争议,即有人点出“大马第一夫人”应该是元首后,他们随后把“大马第一夫人办公室”改名,也把网页撤掉。
罗斯玛曾狮子开大口?
上午10点15分:
哥巴斯里南在开案陈词中表示,罗斯玛原本狮子开大口,要求砂校太阳能计划的承包商,支付她17%的计划总额作为贿赂,但较后接受较低的金额。
他表示,罗斯玛通过自己的特别官员理查(Rizal Mansor)跟承包商谈判。
哥巴斯里南声称,罗斯玛自知自己足以影响公共决策。
“控方会呈现直接和间接证据,以佐证被告的控罪,即她索讨和接受了贿赂。”
哥巴斯里南进一步表示,罗斯玛收取了650万令吉,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赢得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州学校的混合供电计划。
但罗斯玛律师加吉星立即抗议,抨击哥巴斯里南试图人格谋杀罗斯玛,因而要求法庭把相关言论删除。
哥巴斯里南回应说,他只是在阐述案情而已。
法官再尼没有理会辩方的要求,因而审讯接着传召控方第一证人胡再尼(Huzaini Zainal Abidin)出庭。他曾经担任首相办公室官员。
罗斯玛医生遭反贪会恐吓?
上午10点:
审讯开始,罗斯玛代表律师加吉星(Jagjit Singh,见下图)向法官再尼投诉,其当事人留院时主治医生遭反贪会恐吓。
他指出,这名医生之前给罗斯玛开了请假单之后,遭到反贪会问话,而这形同恐吓。
加吉星要求法官确保这种事情不再发生。
不过,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却认为,若这名医生自觉受到威胁,则大可报警处理。
而法官也回应说,辩方的要求超过了法庭的权限。
罗斯玛:我有其他选择吗?
早上9点50分:
罗斯玛抵达法庭大厦,准备上庭应审。她在助理搀扶下,缓步行走。
当记者询问她身体状况如何时,罗斯玛反问:“我有其他选择吗?”
终于开审
早上9点半:
罗斯玛的砂州学校电供舞弊案原定在周一开庭,但辩方指罗斯玛生病,并向法庭申请病假,结果审讯展延至今天开审。
在砂学校电供案中,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不过,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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