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斥竞委会调查不公,要求法庭撤8千万罚款建议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去年指电召车服务公司Grab触犯《2010年竞争法令》,建议开罚8680万令吉。Grab随后入禀法庭,挑战该罚则的合法性。
诉方是由Grab公司(Grab Inc),与其相关的Grabcar有限公司和MyTeksi有限公司共同组成。
他们是在去年12月30日,透过Messrs Shanthi Kandiah Chambers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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