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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详述纳吉电话录音,拉蒂花与沙菲宜激辩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30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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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周一陈词决定是否采纳

下午3点55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以决定是否接纳疑似纳吉录音为法庭证据。

法官纳兹兰在今天的审讯结束前,择定了上述日期。

另外,拉蒂花也料将在下周一继续供证。


辩方欲确认录音是否合法

下午3点46分:

辩方律师沙菲宜向法庭表示,辩方要确认据称是纳吉与多人的通话录音,到底是否合法。

此外,辩方也要求确认这些录音是否有遭到窜改。

沙菲宜早前在盘问拉蒂花时,也把重点放在反贪会取得的这些录音,是否通过合法管道而来,以及法庭是否应该接受录音为证。


录音内容更重要

下午3点40分:

拉蒂花表示,无论录音是否通过非法管道或是截听而来,录音内容更为重要。

“那(录音的)内容更为重要。是否非法(管道获取)或是截听,那(揭露录音的记者会)都是要进行的。”

“以便公众知道,总检察署或首相办公室可以涉及那样的犯罪行为,包括了揭露秘密资讯、伪造证据以避免被控。”

拉蒂花也表示,向公众公开录音内同并未违法。


不确定录音是否截听而来

下午3点20分:

沙菲宜追问拉蒂花,那些录音是否截听而来。

“不。我不能说我们知道这(录音)是否截听而来。那可以是任何(方式),那就是一个录音。”

沙菲宜也提出,录音的内容不能作为证据,只能是用作情报用途。


涉公众利益大可公开资料

下午3点12分:

拉蒂花告诉法庭,若涉及公众利益,反贪会可以对外公开一些资料,包括了录音。

沙菲宜是询问拉蒂花,对开公开指是涉及纳吉的录音时,她是否有考虑到那些录音是否会被法庭接纳为证据。

而拉蒂花则表示,若涉及公众利益,反贪会没有必要考虑到这一点。

“当涉及公众利益,就没有这样的要求(法庭需接纳为证据)。这不是我们第一次与公众分享涉及公共利益的资料。”

“如果一个(反贪会)调查队伍发现了百万现金,在这些钱未登记作调查前,那些照片也会对外公开,这是一样的情况。”

拉蒂花也以2016年的沙巴税务局的“水门”贪污案为例, 在逮捕该机构总监及其副手,并在他们身上起获接近5300万令吉现金后,对外公开了相关的照片和资料。


当局仍在调查录音真伪

下午2点58分:

拉蒂花表示,当局仍在调查有关录音的真伪。

沙菲宜:到现在还在调查(录音的)真伪?

拉蒂花:我们已经提呈录音给警方,而他们仍在调查。我想他们已经交给网络安全机构。反贪会也仍在调查,于(反贪法令)第23条文下继续(调查)。还在进行中。

早前,拉蒂花表示,根据录音笔的声音,她和其他的反贪会官员都很确定那是纳吉的声音。



录音清晰可辩

下午2点56分:

拉蒂花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盘问时供称,这些电话录音非常清晰。

“在1月6日星期一,我们(反贪会)早上开会讨论这些录音。我获知,这些录音涉及不同日期和不同的人。”

“我们播放了这些录音,发现录音内容在讨论一些案件和人物。”

“(反贪会里的)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副主任占里(Zamry)和一些官员,认得出(录音里)讲话的人。”

“那些录音都很清楚。我们分辨得出他们在讲些什么、他们的身份和谈话的脉络。”

“根据这些内容,他们(反贪会)可以证实(录音)是真的。”


反贪会收到有9支记忆笔

下午2点45分:

拉蒂花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的盘问时表示,今年1月3日,她的副手阿占巴基告知,他从特别官员处收到了一个信封。

她透露,该信封内有9支记忆笔,都是纳吉与其他人通电话的录音。

拉蒂花告诉法庭,在收到那些录音笔的大约一个星期后,她对外公开了有关的录音。

“与公众和媒体分享并公开(录音)内容的目的,是因为那(录音)内容涉及了公众利益。”

“那(录音)揭露了政府机构,包括了反贪会、总检察署、首相办公室的成员,全都涉及掩盖对一些人的调查,尤其是我们相信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的人。”


拉蒂花供证

下午2点37分:

反贪会主席拉蒂花宣誓供证。


法庭恢复审讯

下午2点35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审讯开始。


审讯进入第88天

下午2点:

纳吉SRC案复审,今天是审讯第88天,也是第30天的被告抗辩环节。

辩方昨天盘问了两名反贪会官员后,预料今午将传召反贪会主席拉蒂花供证。

拉蒂花在周二也有上庭。不过,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当时告诉法庭,,之前发给拉蒂花的传票出现问题,而拉蒂花要在今天才能供证。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在此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