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零收入下违令钓鱼充饥,霹州二男判监3个月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霹州两名屋顶装修工人疑似受制于限行令而断了生计,无奈到鱼塘钓鱼充饥,却祸不单行遭警方逮捕,进而需要坐牢3个月。
《星洲日报》报道,霹雳和丰林玛班央(Kampung Rimba Panjang)新村的陈志伟(45岁,译音)及钟宝华(56岁,译音),限行令阻碍了他们无法开工,因此收入归零。
报道指出,两人今日在和丰推事庭面对一项控罪,即抵触《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1(1)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身无分文只能坐牢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是于昨日下午约5点前往林玛班央鱼塘钓鱼,而抵触上述条例。
两人在庭上表示,他们基于失去收入,为了充饥才会出门钓鱼,并不是为了出售获利。
最后,他们两人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选择坐牢来取代罚款。
今日较早前,大马人权协会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发出呼吁,面对违反限行令的民众,警方应该以非惩罚性手段教育民众遵守限行令。
他担忧,那些违反限行令而遭逮捕的民众,会面对像重犯一样的待遇。
首相慕尤丁最初宣布,从3月18日开始落实行动限制令至3月31日,惟随后政府决定延长禁令至4月14日。民众受促,待在家中减少社交接触以阻断病毒传播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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