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为二钓鱼男减刑,改判社会服务3个月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霹州两名屋顶装修工人日前因到鱼塘钓鱼充饥,抵触限行令而遭判坐牢3个月。不过,高庭今天在上诉案中为他们减刑,改判参加社会服务3个月。
根据《星报》报道,太平高庭司法专员穆念迪(K Muniandy)今天判处,他们在限行令结束后每天参与4小时的社会服务。
“这是为了提醒民众不要违反限行令。让此事成为所有人的教训。”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