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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获政府补贴出薪水,若结业没通知社险属违法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税务专家孔令龙指出,获得薪资补贴的企业若在未来三个月打算结业,则需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否则属于违法。

他说,薪资补贴是按月发放给雇主,而非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补贴额。

他举例,若公司申请了3月份的薪资补贴,4月无法经营下去而考虑结业,则必须通知社险机构,下个月的补贴会即时终止。

他是针对成功申请工资补贴的雇主,若撑不下去需要结业的个案,如此表示。

清盘并非好方案

尽管如此,孔令龙(上图)说,雇主要结业并非易事,包括需要咨询劳工局有关遣散雇员的事宜,即使选择自愿清盘计划,过程也相当冗长。

他认为清盘并非一个好的方案,反之应设法重组,包括重建公司的模式“止血”,以及在电子化时代开拓新市场。

“需要真正计划未来8至12个月的财政预算,看看哪一个地方有更多资金流入,哪个地方需要止血,这才是生意人的当务之急,不能这么轻易放弃。”

他强调,雇主若要结业仍须依法处理,包括遵守现有的法令条文,还有劳资合约。

他说,没有申请上述补贴的雇主,若不打算结业而选择裁员,也必须秉持“后进先裁”的原则,劳资问题必须按章行事、依法处理。

跟“EIS”没有重叠

孔令龙也是中华总商会中小企业及税务组主任。他强调,目前参与就业保险计划(EIS)的待业人士,无法在新落实的薪资补贴计划中受惠。

这两个保障方案的目标群也不会重叠。

他说,这两个保障方案的功能不一样,前者保障待业人士,后者是透过补贴雇主保住现有雇员的饭碗。

不过,他说,若已在就业保险计划下受惠的人士在半年内重返职场,加上雇主有申请薪资补贴,则另当别论。

签誓书承诺遵例

针对重返职场的雇员在同一个月内,从以上两个保障方案受益的可能性,孔令龙说,尽管有人曾领取就业保险计划,但重返职场后的同一个月份是不可能获得“双保障”。

“社会保险机构有人工智能系统,你(劳资双方)每个月都在缴纳社险及就业险,系统都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的一切资料。”

他也提醒雇主,若成功申请薪资补贴,绝不能要求雇员拿无薪假、减薪,甚至裁退雇员。

他指出,雇主在提出申请时已签署法定宣誓书,必须遵守限行令的条款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