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令出门给男友送蛋糕,大学生被判关7天罚800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女大学生违反限行令出门给男友送蛋糕,结果惹祸上身,遭判刑监禁7天以及罚款800令吉。
《马新社》报道,雪州沙亚南推事依莉纳(Ellyna Othman)昨天也裁决,22岁被告的监禁刑期将从被捕日,即4月18日开始算起。
依莉纳也裁定,若女被告无法缴付800令吉罚款,则需以监禁2个月为替代。
被告的22岁男友,目前就读于国立大学。他也因为违反限行令,而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两个月。
两人在聆听个别的罪状后,承认他们于4月18日晚上9点,在疫区内移动至Subang Perdana相聚,进而违反限行令,抵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3(1)条文。
一旦罪成,可按照相同条规的第11(1)条文,最高刑罚可获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罪状,案发时,警方在路旁发现两人身处一辆车子内,车子并未熄火;而且在查问下,女被告声称,她跟男友相聚,以便送上她亲手制作的生日蛋糕。
主控官反对轻判
罪状也称,女生是在受邀下,从家里出发至约800公尺处的案发地点;而其男友从家里出发到案发地点则需4公里的路程。
女被告的代表律师沙烈胡丁(Shalehhuddin Salam)在下判前要求推事轻判,强调其当事人只是初犯。
接着,沙烈胡丁也要求法庭轻判男被告,因为当事人无意违反限行令,而且监禁将影响他的学业。
不过,主控官努尔(Nur Syazwanie Mariza)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施以相应的刑罚,以示惩戒。
“女被告的理由站不住脚,在晚上9点从家里出门见男被告,只是为了给对方吃她所制作的巴迪蛋糕。”
她续称,民众在限行期间必须严肃看待限行令,避免2019冠病疫情愈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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