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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住宅区卖斋戒月食物,安努亚说明仅店面可营业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指出,在斋戒月期间,行动动限制令是不允许小贩在住宅区做生意。

他在面子书直播时说,该部接获投诉,有小贩趁机在人民组屋范围开档售卖开斋食物。

“目前只允许有固定店面的餐厅及食肆营业,条件是不能堂食,只能外带。

“就如国家安全理事会指示,在联邦直辖区,商家小贩是不允许营业。”

他提到,在绿色区的商家若要在斋戒月做生意,可以与当地执法单位协商,惟胥视条件而定。

此外,安努亚指出,吉隆坡市政局将退还120令吉定金予已登记的斋戒月市集小贩。

他希望其他公会也尽快解决斋戒月市集小贩的定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