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暴警官被控证无包庇,警方促公众勿妄自评议
警方表示,早前一名涉嫌强暴两名蒙古女子的警长被控上法庭,证明警方不曾姑息或包庇警官和警员的犯罪行为。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胡兹尔今日发表文告说,警方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走私移民法令和刑事法典下,开立两项调查报告后,就接到总检察署提控涉案警长的指示。
他说,这名警长昨天在巴生法庭被控抵触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3(f)条文,罪名是滥权贩卖人口,以达到性剥削目的。
他指出,该警官预料今天会在八打灵再也法庭,在第二项调查报告下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f)条文,罪名是强暴,以及同一法典的第354条文(非礼)。
他说,此严厉行动证明警方时刻重视法纪,而不计个人的身分和地位。
警告勿发表草率言论
胡兹尔说,一小撮民众或群体怀疑警方处理涉及本身官员案件时的做法,因此令人感到遗憾。
“我们要再一次提醒那些抱持怀疑态度以及轻视警察专业的人们,应谨慎而勿发表草率言论,特别是就这宗案件调查所发表的评论。”
“在任何的破案过程中,试图挑起负面印象和公众愤怒的人士,将受到法律对付。社会大众有责任将国家打造成和平及安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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