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不曾同意里扎协议,汤米斥反贪会二度撒谎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反贪会驳斥他的否认后,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再度出面痛斥反贪会二度撒谎,同时出示媒体报道,力证控辩双方是在他离职后才达成协议。
他今天发文告表示,反贪会的说法是不折不扣的谎言。
“我必须发表声明,因为我的名字遭人错误和不公平地卷入里扎(Riza Aziz)的案件。”
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强调,他只曾就里扎的洗钱案下过两个决定,首先是于2019年7月5日以5项洗黑钱的罪名,提控里扎上吉隆坡地庭,其次则是委任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为主控官。
“之后,我把案件的日常事务交给他(哥巴斯里南)处理,并由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辅助。”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