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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砂校供电案:法庭订7月13日复审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在砂拉越369间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涉嫌索取和接受贿金的案件,将从7月13日起在高庭审讯31天。

这31天审讯日期分别是从7月13日至16日、8月3日至6日、8月17日至19日、9月7日至10日、9月14日至17日、10月5日至8日、11月2日至5日,以及11月16日至19日。

主控官傅亦天(译音)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辩双方已讨论合适的日期,法官莫哈末再尼随即择定上述日期审讯。

罗斯玛获准今日无需出庭,其代表律师阿克贝丁也证实上述事项。

傅亦天说,控方将再传召9名证人出庭供证,另有3份供词将在本月杪交给辩方。

至今,共有12名控方证人已供证,当案件在7月13日续审时,辩方将盘问第12名证人,即教育部前秘书长阿里亚斯。

较早前,法庭订于6月9日至11日、7月6日至9日、7月13日至16日,以及7月20日至23日续审此案。

涉嫌索取逾1亿贿金

现年68岁的罗斯玛面对一项控状,根据控状,她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里扎,向Jepak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这占合约合约总值15%。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7日期间,在双威太子购物中心一家餐厅、大使花园一间住所,以及布城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罗斯玛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早前原本与里扎一起面审,惟随着控方撤销里扎的所有控状后,里扎在1月8日被判无罪释放。里扎原面对4项指控,涉嫌为罗斯玛索取及接受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