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发准令,《当今》藐视法庭案将开审
中午12点40分更新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昨天入禀“藐视法庭”起诉后,联邦法院今天批准这项针对《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的诉讼申请。
联邦法院三司领审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uf)裁决,申请方提出的表面罪证充分,因此发出审讯准令。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莫哈末扎瓦威(Mohamad Zawawi Salleh)以及查列哈(Zaleha Yusof)。
本案择订6月25日执行案件管理,并于7月2日再度聆讯。
依德鲁斯由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Alice Loke)代表,而《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是苏仁达(Surendra Ananth)。
《当今大马》身为独立新闻机构,这是营运20年来,首次被控藐视法庭。
今天聆讯之后,苏仁达表示,会寻求当事人指示,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指新闻机构需为评论负责
早前,陆意清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指新闻机构必须为恶意冒犯的评论负责。
2012年4月,国会修订《1950年证据法令》,增设第114A条文。根据这条文,注册网站持有人须视为网站内容的发布者或重新发布者,除非能证明非如此,否则须为网站所刊登的内容负起法律责任。
陆意清指称,由于《当今大马》为注册网站,因此持有这网站的人,也假定是发布内容的人。
陆意清也指,那些网民留言间接攻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破坏法庭公信,导致司法机关遭抹黑,进而破坏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心。
苏仁达之后要求法庭短暂休庭,以让总检察长考虑其客户撤回诉讼的陈情,但法庭驳回这项要求。
“我们保留我们客户的权利,以便入禀搁置这项诉讼。”
根据依德鲁斯的宣誓书说明,这次诉讼是针对《当今大马》英文版6月9日题为“首席大法官下令所有法庭从7月1日起恢复运作”(CJ orders all courts to be fully operational from July 1)报道下的读者留言,而要求展开审讯。
依德鲁斯摘录了5个读者留言,指控这些留言“明显在说司法机构犯错、涉及贪腐、未维护公正和司法公信。”
依德鲁斯哈伦是在6月15日,入禀联邦法院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