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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仅处分三百违例公仆,稽查司称政府部门太温和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根据2012至2018年总稽查司报告,有1000名官员涉嫌违例,其中255人已接受处分、604人逃过一劫,另有141人仍在诉讼阶段。

总稽查司聂阿兹曼(Nik Azman Nik Abdul Majid)说,这些官员所面对的处分,包括警告(141人)、冻结调薪(26人)、罚款(11人)、降薪(10人)、罚款和警告(9人)、追款(surcaj)和警告(9人)、降薪和警告(7人)、革职(3人)及降级(1人)。

聂阿兹曼今日在2018年第三系列总稽查司报告记者会上说,另有29人遭追款、两人获法庭判刑、两人罚款和追款、一人降薪和罚款,以及一人降级和警告。

“有时候我们觉得政府机构太温和(berlembut),判罚都是相当轻,但稽查署不可从中干预,因为我们只是负责稽查及找出不守规的情况。”

他指出,国家稽查署尊重每一机构负责调查的委员会所做出的决定,他们在评估时,可能将其他因素列入考量。

“可能稽查署认为判罚太轻,但这些机构可能考虑了特定因素,或其他可以减轻判罚的因素。”

后续稽查鉴定弊端

聂阿兹曼指出,每一次展开稽查工作,稽查署将进行后续的稽查,以更深入了解事发原因。

“比如,如果多付款,我们会展开更深入的后续稽查,以检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发生、谁该负上责任及谁批准的?”

他指出,稽查署接着将跟警方、反贪会和公共服务局开会,成立机构或部门层级的内部调查委员会,以鉴定是否有人犯错、滥权或疏忽,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他指出,每一项行动程序将记录在案,以及上载至总稽查司操作板(Dashboard)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