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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乡区部秘书长上诉得值,高庭驳反贪会充公申请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高庭今天裁决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秘书长莫哈末阿里夫的上诉得值,即反贪会无权充公他的逾50万令吉现金和物件。

法官莫哈末加米尓批准莫哈末阿里夫(Mohd Arif Ab Rahman)的上诉申请,以挑战地庭允许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1条文(允许在未提控的情况下永久充公资产),充公上述款项和物件的判决。

反贪会于2017年从莫哈末阿里夫的家中,搜出并扣押了54万4627令吉外国货币、重达8000克的8条金条、11枚名表、一条项链和一个珍珠手镯、一台手机和一个名牌手提包。

反贪会未挑战上诉人解释

法官在宣判时说,答辩人反贪会无法证明所扣押的资产已抵触反贪会法令。

“上诉人已在宣誓书阐明他被扣押的资产的情况。但答辩人却没有提呈答复,以挑战或反驳上诉人的解释。”

“(地庭)判词没有考量到答辩人完全没有反驳上诉人的解释。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庭的判决无论如何都理应采纳上诉人的解释。”

有鉴于此,法官推翻地庭的判决,即批准答辩人志期2018年6月30日的申请书。

当法官宣判后,来自反贪会的阿都拉昔副检察司说,他们将申请暂缓执行这项判决,而上诉人莫哈末阿里夫的代表律师郭义祥(译音)没有提出反对。

法官谕令反贪会正式入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