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惩处见不得光?新青年轰马大助长歪风
马大校方拒绝透露性骚扰涉案副教授惩处细节之后,马大新青年力极力不满校长阿都拉欣的解释,并力促其辞职下台。
马大新青年发文告指称涉案的副教授曾多次性骚扰学生,因此谴责马大校方及阿都拉欣以维护校誉为名,牺牲马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及伸张正义的权利。
“马大校长是不是间接告诉我们,马大校方对付性骚扰加害者或其他关于学生安全等案件的方法见不得光?若调查过程中牵涉黑暗操作,何人知晓?”
“马大校长敢对反对种族主义的马大生报警,却私下了结马大内的性骚扰案件,不敢把澄清文告对外发布,充分显示马大校长懦弱、虚荣、无能的作风。”
“马大新青年在此要求马大校长辞职谢罪。马大校方必须进行体制改革,重新整顿廉正部(Unit Integriti)和纪律委员会的组织运作。”
女学生报案揭狼师恶行
今年7月15日,一名马大女学生到警局报案,并公开自己在2019年6月遭副教授在办公室性骚扰的经历。
根据受害学生说法,尽管去年7月已向校长室底下的“廉正部”投报,但校方并无积极跟进案件调查进度,更不愿透露惩处方式。
马大新青年在文告所指的“校长报警”事件,相信是指2019年10月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上抗议阿都拉欣之事。
当时,黄彦铬举大字报抗议校长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的言论,并批评校长种族主义,高喊“校长下台。此举引起社会哗然,马大校方随后斥责黄彦铬无礼,并向警方报案促查。
制度缺失立下坏先例
马大新青年在文告中也引述匿名消息宣称,该名副教授之前曾骚扰其他学生,而马大廉正部曾经联络其他受害者,以展开调查。
文告指消息人士称,马大校方最终只是将加害者降职以作为惩罚。
“当判决生效时该名讲师已退休。若真如此,马大校方的判决只能影响只该讲师的退休金和个人履历。”
“对于职涯即将结束的高收入人士而言,马大校方的惩罚可有可无,更别说能够伸张正义。”
文告也强调,马大校方以程序规则为借口拒绝严厉惩罚加害者,凸显现有体制的问题。若制度漏洞无法即时改革和修复,未来恐怕将有更多类似事例不断发生。
“若其他内部人士知晓此性骚扰案件的判决如此轻微,也可能会利用此程序漏洞作恶多端。”
“(校方)将性骚扰加害者降职的惯例,并无法对其他性骚扰者产生警惕作用,更无法避免加害者对受害者进行报复,或二次伤害。”
马大拒说明惩处细节
针对此案,阿都拉欣昨日发文告指出,这名涉案副教授已根据《法定机构纪律条例》(Peraturan-Peraturan Tatatertib Badan-Badan Berkanun)受到惩处。
校方回应《当今大马》询问时指出,基于《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制约,校方必须保护涉案者的隐私。
《法定机构纪律条例》是 《马来西亚2000年法定机构(纪律和附加费)法令》之下的第二附表。
虽然校方拒绝公开涉案副教授受到的制裁方式,但此法令第40条文阐明,犯错的公务人员可受到的惩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充公薪酬、减薪、降级或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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