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活跃团体可列恐怖组织”,内长捍卫查禁LTTE立场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尽管斯里兰卡激进组织“淡米尔之虎”(LTTE)早已解散,内政部指出,法律仍然允许政府将类似已不活跃的团体,归类为恐怖主义组织。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在回答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的国会书面问题时指出,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6B(1)条文,政府有权这样做。
“该条文没阐明,只有仍然活跃的团体才可列为有关(涉及恐怖主义的)单位。”
“把(淡米尔之虎)列入名单是基于一些可靠的机构,如警方提供的安全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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