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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承认无法出示证据,惟坚称在扎希指示下汇款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会贪污案续审。控方证人承认无法证明,阿末扎希曾指示其律师楼为Al-Falah基金会建档,纪录数百万令吉的汇款交易。

这名第87名控方证人是Lewis & Co律师楼合伙人慕拉立德哈然(B Muralidharan)。

他今天在接受辩方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盘问时供称,没有任何信件或批注可以证明,该律师楼是在阿末扎希的指示下,兑现支票后把款项存入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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