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拟修法加强刑罚,力求解决水源污染后患
环境及水务部长端依布拉欣说,该部已向内阁提呈修法严惩污染环境者的建议,《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修正法案》预料会在明年提呈国会。
他指出,建议修订的条文包括将10万令吉罚款提高至1000万令吉,监禁刑罚从1年提高至15年。
此外,环境局正研究修订《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包括提高刑罚及罚款。
他说,环境部也建议赋权警员,在上述两项条文下执法。
端依布拉欣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阵云冰区国会议员哈山阿里芬的提问时,如是透露。
首9个月61公司被控
此外,端依布拉欣指出,今年1月至9月30日,共有61间公司因涉嫌污染环境及废料处理的罪行而被控上法庭,罚款额共达148万9000令吉。
“透过发出的传票收到的罚款额达458万9000令吉,累积总额高达607万9000令吉。”
他说,在上述时期,环境局进行1万7445次检查,接获7872项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
针对修改条文以惩罚污染水源导致水供中断的人士,端依布拉欣指出,政府除了研究提高刑罚,也研究如果滤水厂因河流污染而暂停使用,有何替代方式可以继续提供水供。
寻求替代的供水方案
“如果发生污染事件,除了滤水厂,我们没有其他来源,因此我们将实行替代方案,提升滤水厂效能,以储备3天蓄水量在发生污染时使用。
“其次,我们计划设立河岸蓄水池,以提供两周蓄水量,如此一来,如果水供中断,我们还有蓄水量让用户使用。”
端依布拉欣指出,其他可确保水供不中断的方式包括提升15%至20%的净水储备量,以及通过提升滤水厂或建设新滤水厂提高生产净水。
他说,为了降低如巴生河流域最近发生的水供中断风险,该部已建议在第12大马计划下进行河岸蓄水池计划,作为替代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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