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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另设9特委会任期两年,取代原有10个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国会下议院今日批准动议成立9个特别遴选委员会(Jawatankuasa Pilihan Khas),取代原有10个特别遴选委员会。

《马新社》报道,新的特委会分别负责联邦宪法权利及基本自由、金融与经济、安全、首相署旗下机构、农业与国内贸易、基建发展、教育、卫生、科学与创新、妇女与儿童事务及社会发展。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部长达基尤丁在下议院提呈动议时说,每个特委会将有7名成员包括主席,任期2年,作为部门制衡机制。

“特委会有权针对职权范围的任何相关事物,传召人供证及提供意见,同时须遵守议会常规。”

法律没禁止政委出任

达基尤丁指出,特委会所完成的调查报告或声明必须提呈国会,可辩论、接纳及批准。

他补充,为了确保遴委会能够有效运作,国会下议院管理部将另辟特委会区,作为特委会秘书处。

此外,他提到,跨党派国会小组将继续运作,并遵守指定的条规及指南。

针对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建议不要委任在官联公司有职位的议员为特委会成员,以避免利益冲突,达基尤丁说,法律没阐明此事。

今年5月,达基尤丁说,政府将向国会提呈4项动议,其中包括宣布安华为国会反对党领袖;委任一名在野党领袖出掌公账会;展延国家元首的施政御词辩论;以及委任一专责委员会。

这专责委员会原本将会代替所有的其他国会特委会,惟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和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皆反对此事,认为僵尸开国会改革的倒车。

在希盟执政下,除了原有的公共账目委员会,国会共设立了10个特委会,这些特委会包括了(1)高官任命特委会;(2)法案特委会;(3)预算特委会;(4)国防内政特委会;(5)性别平等及家庭发展特委会;(6)联邦州属关系特委会;(7)选举特委会;(8)人权与宪法事务特委会;(9)国际关系及贸易特委会;(10)科学、创新及环境特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