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邹宇晖诉讼,不插手彭州爪夷招牌政策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7月杪入禀诉讼,寻求司法审核彭亨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的政令。不过,关丹高庭今日驳回邹宇晖的诉讼。
根据邹宇晖的代表律师张嘉恩,法官再纳阿兹曼(Zainal Azman Abd Aziz)今日裁示,邹宇晖须向此案答辩方劳勿县议会及彭亨州政府各缴付5000令吉堂费,合计1万令吉。
询及会否上诉挑战高庭今日的裁定,张嘉恩说,有待她跟当事人邹宇晖进一步讨论,再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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