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降大麻管制等级,惟大马仍列为毒品管制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强调,联合国将大麻和大麻脂从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附表4中移除,并不会改变该物质在大马列为严格管制的状态。
他说,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周三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会议通过上述议决,不过大马不受此决策的影响,大麻和相关物质依然受到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管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至于在国际方面,该委员会的决定也不意味着国际放宽对大麻的管制,因为该物质仍受到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附表1严格管制。”
韩沙说,大马是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成员国,将致力于在国内和国际打击毒品罪案。
三大公约分别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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