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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0.01%举报贪腐行为,知情不报违法可被控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反贪污委员会指出,目前160万名公务员当中,只有0.01%敢于举报各自部门及机构的贪腐行为。

反贪会副主席(防范)三顺巴哈林指出,虽然已提供奖金鼓励公务员举报贪腐事件,不过从2012年至去年,只有343名公务员挺身而出提供情报。

他说,对于实现公共服务零贪腐行动,这数字还是偏低。

“公务员必须了解,当有人提出贿赂就是罪行,必须举报及可受到对付。这会使与公务员打交道的人,不敢要求特权及未经适当规则或程序获取批准。”

“这是我们要在公务员之间贯彻的文化,若发生贪腐必须举报,从而让公共服务摆脱贪腐及滥权。”

他最近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这么说。

已发60万奖金给343公仆

三顺巴哈林指出,政府首席秘书办公室在2011年发出“公务员举报贪腐奖励指南”,勇于举报的公务员可获得等同贿金数额的奖金。

他说,截至去年底,反贪会已颁发约60万令吉奖金予有关343名公务员。

他提到,若知情不报是违法,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5条文被控,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第一宗抵触第25条文案件涉及5名财政部职员,他们没有举报贿赂行为,因而在本月2日分别遭吉隆坡地庭判罚款1500令吉和2000令吉。

他也提醒机构必须支持及保护举报贪腐案件的职员或官员,确保各阶层都秉持零贪污文化。

他保证,反贪会不会泄漏告密者资料,同时他们也受到2010 年告密者保护法令及2009年证人保护法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