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执行长哈金供称,纳吉才是一马掌权人
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供称,尽管一马公司董事会名义上是决策者,但该公司为大马政府所有,而前首相纳吉才是实际的掌权人。
根据《马新社》报导,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第10名控方证人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47岁)供称,一马公司董事会可商议和决策事情,但根据一马公司章程的第117条文,时任首相拥有最后的否决权。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